投资要点
1、债券市场核心周观点
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参与主体不同、交易品种不一、交易方式有别,不利于促进资金等要素的自由流动,也不利于形成统一市场和统一价格。
本次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实施互联互通,对于债券发行方与投资方来说,好处是非常明显的。是我国金融监管思路由“分业监管”转向“功能监管”的重要标志。但两个市场间的互联互通,仍面临监管、技术合作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2、本周流动性跟踪
本周央行进行大额逆回购投放,平价续作MLF。7月17日,相较于上周五(7月10日,下同),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利率方面,R001上行18.21BP,R007上行12.84BP,R014上行16.29BP。存款类质押式回购利率方面,DR001上行14.06BP,DR007上行3.22BP,DR014上行46.57BP。SHIBOR利率全线上行。7月17日,SHIBOR隔夜为2.3280%,上行13.10BP;SHIBOR1周为2.2270%,上行2.40BP;1月期SHIBOR报收2.1980%,上行16.30BP,3月期SHIBOR报收2.3560%,上行21.30BP。
3、本周一二级市场
一级市场方面,本周利率债净融资额较上周增加。本周一级市场共发行49支利率债,实际发行总额为3565.75亿元,较上周减少318.48亿元;总偿还量为1468.10亿元,较上周减少1740.21亿元;净融资额为2079.65亿元,净融资较上周增加1421.74亿元。本周利率债发行情况分化,多数债券投标倍数在2-10倍左右。
二级市场方面,利率债收益率变化不一。7月17日,1年期国债收益率为2.2256%,较周五上行0.91BP;10年期国债收益率报2.9507%下行7.98BP。1年期国开债收益率报2.5835%,较上周五上行2.81BP;10年期国开债收益率报3.4426%,上行1.75BP。
4、风险提示
银行间信用风险,新冠疫情变化。
债券市场核心周观点研判
事件:
7月19日,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7号)》,同意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开展互联互通合作。
点评: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我国债券交易市场形成了以“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为主导的“双头并进”的格局。此种格局有利于央行、证监会等部门实施分业监管,隔离银行业与证券业间的系统性风险。
但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参与主体不同、交易品种不一、交易方式有别,不利于促进资金等要素的自由流动,也不利于形成统一市场和统一价格。当前我国债券市场飞速发展,“双市场”体系已经影响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也不能满足我国金融市场提升竞争力的要求。
所以基于改革的紧迫性,央行、证监会如今推进两个债券交易市场的“互联互通”。在金融改革步入“深水区”的当下,此举应当被视为主管部门向前迈出的一大步,是我国金融监管思路由“分业监管”转向“功能监管”的重要标志。
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实施互联互通,好处是非常明显的。首先对于债券发行方来说,债券交易将更加活跃,流动性的改善有助于压低票面利率;基础设施间的竞争加剧,基础设施服务成本将有所下降。对于债券投资者来说,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后,不仅可选择的投资标的范围有所扩大,交易方式也更加灵活。合格投资者无须在两个市场中分别开户,交易成本降低。特别是在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加速的大背景下,将有效提升我国债券市场对外部资本的吸引力。而对于监管机构来说,金融要素自由流通后,货币政策的传导和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将更加顺畅。
然而“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两个市场间的互联互通,仍面临很多问题亟待解决。首先是监管机构协调的问题,当前银行间市场监管由央行(交易商协会)领头,而交易所市场监管由证监会负责。在发行准入和债券用途方面,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标准不一。从《公告》来看,发行注册方面的监管主体仍然是分开的。交易平台互通后,如何统一监管口径、规避监管套利的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其次是基础设施机构技术合作的问题。虽然《公告》中已经指出了互联互通的主体思路,中债登、上清所、中证登预计以互相开立名义账户的形式,实行“二级托管”。但外汇交易中心和沪深交易所联合提供交易服务,是否意味着做市商同样跨市场、跨市场成交后结算模式如何,公告中没有描述相关细节。
最后是风险防范的问题。二十多年前,银行机构退出交易所债券市场,就是因为当时难以做到风险监控和隔离。相信随着监管手段的成熟,两个市场再次合二为一的条件已经成熟,不过仍需要适当划定合规和风险“红线”。例如商业银行在交易所市场购买风险较大的投资品种、参与回购交易等方面,预计仍将面临较多限制。
虽然还有很多问题仍待解决,但是本次《公告》表明,一个统一的债券市场已经是大势所趋。这证明我国金融改革仍在坚实推进,我国资本市场的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