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监管局通报券商研报与公告不一致 要求确保研报“合规、客观、专业、审慎”的底线要求

深圳监管局称,某深圳券商研报有关上市公司重大交易的表述与该司公告内容不一致;还称为抓住热点个股、行业研报发布时间,个别证券分析师压减调研、分析、撰写时间,导致研报内容出现“硬伤”。

在最新发布的《证券期货机构监管通讯》中,深圳监管局对监管中发现的一些证券公司等风险发出明确警示。

证券公司报告合规的风险方面,深圳监管局称,发现在深圳某证券公司发布的研究报告中,

有关"上市公司重大交易的表述与该公司此前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此外,该公司研究业务条线未建立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的工作底稿,未将市场影响评估机制纳入公司内控制度,未达到监管局此前对证券公司“持续加强合规管理和质量控制,规范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有关要求。"

监管局还称:

“实践中,个别证券分析师为了抓住热点个股、行业研报发布时机,压减调研、分析、撰写时间,导致研报内容出现‘硬伤’,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损害。”

监管局表示,深圳辖区内的证券公司应当以此为戒,将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机制落实到位,确保发布的研究报告符合“合规、客观、专业、审慎”的底线要求。

此外,监管局提到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风险,称深圳“个别证券公司存在存量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重签通知率、重签率低于辖区或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况。”

监管局指出,相比“从零开始”的科创板交易新规,创业板交易新规同步适用于存量股票,对投资者投资决策、交易习惯等的影响相对更大。监管局要求,深圳各证券公司务必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迅速推进、落实到位,避免因风险揭示瑕疵、缺失导致投诉、合规甚至法律风险。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