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计划提高上市门槛:前两个财年净利润至少不低于7500万

港交所建议将盈利规定按市值规定于2018年的增幅百分比调高150%,或按恒生指数平均收报点数(由1994年至2019年)的概约增幅调高200%。

据香港联交所官网,11月27日,港交所刊发有关主板盈利规定的咨询文件。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陈翊庭表示:“调高主板盈利规定的建议将加强主板上市与GEM上市的区别,为上市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更清晰的选择及指引。借此建议,我们承诺持续致力提高香港市场整体素质,并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亚洲首屈一指的国际金融中心。”

港交所认为,《主板规则》中的最低盈利规定自1994年推出后,从未调整过。同时,这也是2018年港交所就主板上市公司最低市值由1亿港元调高至5亿港元后,再一次计划提高赴港上市门槛。

港交所认为,最低盈利规定与修订后已调高的最低市值规定不相适应,引起了监管对于申请主板上市的公司质量的关注。因此,港交所建议将盈利规定按市值规定于2018年的增幅百分比调高150%,或按恒生指数平均收报点数(由1994年至2019年)的概约增幅调高200%(不低于7500万)

港交所还表示,若调高盈利规定的建议最终落实,考虑到此建议对已计划按现行盈利规定申请在主板上市的公司的影响,联交所将推出过渡安排。此外,联交所亦将会推出针对调高后的盈利规定的有条件临时宽限,让财务业绩暂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不景影响的高素质公司仍能上市(联交所对上市申请按个别情况作出考虑)。

最后,联交所诚邀市场对上述建议内容发表意见。咨询为期两个月,公众可于2021年2月1日(星期一)或之前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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