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租金贷监管务必加强,互联网企业绝不能利用技术优势侵害消费者权益

经济日报
《经济日报》文章称,那些不利于稳定金融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懒创新”“伪创新”“乱创新”,虽然可能带来一时利益,但从长期看,不仅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也将阻碍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发展,得不偿失。

蛋壳公寓爆雷造成的损失肯定不是小数目,希望这笔学费能让微众银行学会防控风险,尊重金融规律。微众银行和其他互联网金融机构应该吸取教训,落实监管要求,修正商业模式。金融科技创新,新在便民惠民、防控风险,而不是追求利益最大化。更重要的是,互联网企业绝不能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侵害消费者权益。

蛋壳公寓租金贷问题使互联网银行微众银行陷入争议——租户与蛋壳公寓已解约并搬离公寓,但之前通过微众银行办理的房租贷款合同却无法解除。在“分期付”协议中明确约定,“租房合同解除,租金分期贷款协议也会随之解除”。

更令人惊讶的是,微众银行竟然以“版本升级”为由修改了电子合同,删去了如果租户提前退租,由蛋壳公寓将剩余租金款直接返还给微众银行的约定,企图把“锅”结结实实扣在消费者头上。

截至11月底,仅黑猫投诉就已有上千名网友投诉微众银行与蛋壳公寓违规放贷,要求按照协议解除贷款合同。

租金贷并不违法,但根据2019年底六部门出台的《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应由住房租赁企业以应收账款为质押申请银行贷款;银行开展住房租金贷款业务,发放贷款的频率应与借款人支付租金的频率匹配;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蛋壳公寓依然宣传“使用租金贷租房有优惠”,诱导租户与微众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微众银行又将月付合同的房租贷款按整年合计金额打给了蛋壳公寓。

最终,蛋壳公寓爆雷、租户要退租,但此前微众银行打给蛋壳的贷款资金早已打了水漂,蛋壳无法按照约定将剩余租金退还给微众银行。同时,租户大都是今年才签约,有些租户刚还了一个月租金贷。为了避免损失,微众银行修改了电子合同,将剩余贷款的偿还责任“移花接木”,强行“套”在了租户身上。

微众银行默许了蛋壳公寓一系列违规操作,发放贷款大大超出了国家30%租金贷的上限,且发放贷款的频率与借款人支付租金的频率不匹配,显然与《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等相关规定不符。

出现资金损失之后,微众银行又违反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擅自变更合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这一行为已涉嫌欺诈。

违规也好,失误也罢,微众银行都应为自己的行为埋单。蛋壳公寓爆雷造成的损失肯定不是小数目,希望这笔学费能让微众银行学会防控风险,尊重金融规律。

进一步说,微众银行和其他互联网金融机构应该吸取教训,落实监管要求,修正商业模式。

国家明确提出应设立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将租金、押金等纳入监管账户。如果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资金就不易被挪用。当然,这一条仅靠银行难以推动,需要相关部门牵头,共同加强租金贷监管。

根据规定,所签合同为月付,微众银行就不应把整年房租款一次性打给蛋壳公寓。传统银行放贷,每月都要审核,放款手续繁杂,但互联网银行恰恰可以针对这一场景创新支付方式,简化操作,一次核准、多次放款,让租金贷也可按月放款、还款。

金融科技创新,新在便民惠民、防控风险,而不是追求利益最大化。为成本高、流程复杂的业务场景提供便捷、低成本金融支持,才是真正的金融科技创新。那些不利于稳定金融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懒创新”“伪创新”“乱创新”,虽然可能带来一时利益,但从长期看,不仅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也将阻碍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发展,得不偿失。更重要的是,互联网企业绝不能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侵害消费者权益。

本文作者:佘颖,来源:《经济日报》,原文标题《租金贷监管务必加强》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