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4290万,处分24人!北京银行年关收获巨额罚单,涉及多项违法违规事由

部分处罚或事涉康得新

北京银行又被罚了!

近日,北京银保监局“重拳出击”,对北京银行开出2张巨额罚单,并于12月31日深夜在官网公布。

具体来看,北京银行因涉及销售虚假金融产品,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关键业务环节管理失控等15项违法违规事由,合计被罚4290万元,24名责任人分别被处以警告、罚款、终身禁业、取消董事高管任职资格等行政处罚。

重罚4290

其中,第一份标记为“京银保监罚决字〔2020〕45号”的罚单涉及北京银行及该行19名相关责任人。显示有11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具体如下:

对外销售虚假金融产品;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关键业务环节管理失控;同城清算业务凭证要件信息不真实;印章管理混乱;重要岗位员工轮岗管理失效;岗位制衡与授权管理存在缺陷;员工行为管理失察;案件风险排查不力;内审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信贷业务管理不审慎。

北京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责令北京银行改正,并给予合计39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北京银行19名责任人处以行政处罚。

具体来看,对王义、谢威、杨晓飞分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刘月英、杨波、王琼、颜鹏、刘颖分别给予禁止3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毛燕、王蕾、辛欣、刘长喜、王燕分别给予禁止1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对王欣给予取消终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对徐中兴、耿代路分别给予取消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对王华强、李松、吴文杰分别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二份标记为“京银保监罚决字〔2020〕41号”的罚单涉及北京银行及该行5名相关责任人,共有4项违法违规事实,具体包括:

北京银行下辖西单支行违规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询证函回函;北京银行下辖西单支行违规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存款证明;北京银行下辖西单支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北京银行现金管理业务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北京银保监局责令北京银行改正,并给予合计3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对李娟、许文娟分别给予取消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对穆童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戴炜、林袁分别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或涉康得新造假案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份罚单,其中尤其是后者,让人很容易联想到最近前年发生的,和北京银行案件——康得新造假案。

而此次被罚的人中,也有去年5月就被网传撤职的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行长。

天眼查显示,李娟、穆童、许文娟是2012年4月17日之后,北京银行下辖西单支行的三任负责人。

而这不是北京银行首次因康得新造假案被处罚。

去年7月,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公布了自律处分信息,北京银行因其在康得新造假事件中的相关行为,被交易商协会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6个月;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康得新案回顾

北京银行和康得新的“纠葛”要追溯回2014年。康得集团2014年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了《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对康得集团控制的下属公司在北京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进行统一管理,将协议下子公司账户资金实时归集到康得集团北京银行西单支行3258账户,如需付款再从母账户下拨。各子账户实际余额为0,康得新及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3家子公司的5个银行账户资金被实时归集到康得集团。

2019年1月,康得新出现2期债券违约后,由于无法按期兑付本息,公司收到法院财产保全文书后,相关财务人员自查才发现康得新及康得新光电西单支行账户的实际余额为0。而此前康得新2018 年报显示,公司账面货币资金153.16 亿,其中122.1亿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

4月29日,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在回复康得新年报审计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关于康得新公司银行账户问题时称,“银行存款该账户余额为0,该账户在西单支行有联动账户业务,银行归集金额为122亿元。”

6月5日,康得新公司在北京银行网上银行查询时发现,“康得新账户余额超81亿元,子公司张家港光电账户余额超27亿元,子公司康得菲儿余额超7亿元,子公司康得新功能账户余额超6亿元,合计账户余额超122亿。但账户资金实际无法使用。”此前,康得新回复深交所公告时提到,康得新及子公司的3个账户因金融借款纠纷被多个银行申请冻结。

而对于122亿资金的流向仍谜团重重。康得新公告称,北京银行并不配合提供对账单及联动账户资金划拨流程。对于《现金管理合作协议》的有效性,双方也各执一词。康得新认为,控股股东与北京银行签订的协议自始无效。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则认为“合同有效。”

双方争端不断升级并闹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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