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保监局4月7日公告称,自3月1日开始,上海银保监局选取辖内16家银行开展了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市专项稽核调查。截至目前,本次监管稽核调查已发现123笔、3.39亿元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同时还发现部分银行首套房认定不准确、数据填报不规范以及外部“助贷”机构违规问题突出等情况。
上海银保监局在公告中表示,在上海银保监局组织下,上海地区135家商业银行已经完成了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涵盖贷款用途违规、向主体结构未封顶房屋发放房贷、首付款资金核实不审慎、贷后资料收集不完整等方面。
通过稽核调查,上海银保监局发现六类典型违规案例,包括:个人经营贷款违规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企业经营贷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消费贷违规用于本行住房贷款首付款;部分空壳公司集中作为受托支付交易对手,接收多笔个人经营贷款,部分贷款资金涉嫌回流至借款人并用于购房;房产企业违规向购房客户提供首付资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用于购房认筹。
上海银保监局对银行就切实防控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等工作提出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对照有关监管要求,限时整改问题贷款;对于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存在造假行为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应拒绝其房贷申请,并作为失信行为信息报送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于经营贷、消费贷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应及时采取实质性管控措施;加强银行员工管理,强化员工法制合规教育,在开展业务中正面引导借款人合法合规使用信贷资金;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银行员工,应予以内部问责或纪律处分等。
同时,上海银保监局已将稽核调查中发现的有关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房地产公司及房产经纪公司违规问题线索移交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击房地产市场违规行为。
下一步,上海银保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有关工作部署,持续加大对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已查实问题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端本正源,督导辖内商业银行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促进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前,北上广深四城全面排查辖区内银行机构,防止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北京市银保监局日前公布,自查发现,2020年下半年以来,涉嫌违规流入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个人经营性贷款金额约3.4亿元(人民币,下同)。广州地区银行机构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1.47亿元、305户。
深圳银保监局则通报了三起典型案例,曝光了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违规操作手法,提前收回21笔、5180万元涉嫌违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