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近期发布的《生物育种产业专利导航研究成果》显示,目前我国生物育种专利申请量排名全球第一,其中分子标记育种专利申请量排名已超过美国,成为申请量最多的国家。
我国虽然是种子大国,但还不是种子强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白剑锋表示,当前我国种业还存在国际化布局滞后、商业化育种体制机制尚未建立、部分领域侵权风险较大等问题,生物育种要持续领先还需进一步努力。
生物育种领域研究非常活跃
传统育种工作依赖于育种专家的经验和机遇,往往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和不可预测性,而生物育种能够显著提高育种效率,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更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我国高度重视生物育种技术及其产业化。《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围绕生物育种前沿技术和重点领域,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知识产权的优良植物新品种,提高授权品种质量;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二处副研究员王雷介绍,研究表明,当前全球生物育种专利申请量呈上升态势,近10年来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中国和美国是生物育种领域主要专利申请国,专利申请量远超其他国家。近10年来,中国的专利申请发展势头领先于其他国家,反映出中国生物育种领域的研究非常活跃,而美国增长势头有所减缓。
从分类来看,在生物育种关键技术创新中,我国分子标记辅助育种技术相关专利申请数量较多,其次是基因种质资源相关专利,由于分子设计育种兴起较晚,当前申请占比还较小。中国排名前10位的国内申请人均为高校和研究机构,排名前3位的是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
承载国家“南繁硅谷”建设任务的三亚崖州湾地区的专利申请量达67件,其中31件获得了专利授权。这些专利主要集中在高科技育种领域,在新兴基因编辑育种领域也有部分专利申请。虽然该地区当前专利申请总量较少,但发明专利申请占比较高,专利授权率也较高。
先进技术利用深度和广度不足
虽然我国已是全球最大的生物育种专利申请国,但生物育种本身的发展短板依然十分明显。
“首先,生物育种等先进技术利用深度和广度不足。”白剑锋举例说,国外大豆育种已广泛利用分子辅助选择等现代育种技术,有效提高了育种效率;而我国大豆育种则基本上是常规育种,在育种效率和对具体性状的精确改良方面明显落后。
其次,核心技术没有突破。以基因编辑育种技术为例,TALEN和CRISPR是基因编辑育种的发展方向,我国虽然在相关技术的应用方面有一定突破,但尚未取得平台技术的核心专利。
王雷建议,在基因编辑作物靶基因开发方面,各大种业巨头尚未进行密集的专利布局,我国可以在该领域加强研发并提前进行专利布局。
白剑锋还提醒,我国在植物生物育种领域的专利数量虽然位列世界第一,但绝大多数专利只在中国申请了保护,缺少专利的国际战略布局。
“这一方面是研究人员缺乏去国外申请专利保护的意识,另一方面是目前国内缺乏帮助研究人员申请国外专利保护的社会服务机构。”白剑锋说,国家应从政策方面鼓励引导专利权人的专利申请的国际化,进一步加强我国植物生物育种专利申请的国际布局。
解决机制障碍推动校企合作
就种业本身的发展来看,我国还需解决一些体制机制上的障碍,推动校企合作。
《报告》指出,我国农作物品种选育大多是以课题组为单位的作坊式育种,一个小团队负责整个育种的全过程,力量分散、育种周期长;与国际先进的流水线式育种体系相比,在效率、资源和技术手段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距。此外,我国尚处于传统育种向商业化育种转变的起步阶段。
“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有育种资源、技术和人才优势,一直是我国育种业科技创新的主体。但是,以完成科研题目为目的的研究机制,以技术为导向的育种思路,以及条块分级、分散管理,单打独斗的育种科研体系,导致了育种效率不高、低水平重复,缺乏市场竞争力。”王雷认为,科研单位重论文、轻发明,重数量、轻质量,重成果、轻应用的科研评价体系,也是导致科研育种与生产脱节、突破性品种少、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重要原因。
现阶段,由于科研单位与企业的目的不同、诉求不同、利益机制不同,存在组织形式松散、合作过程缺乏利益和信用保障机制等问题,因此,要加快建立推动育种业科研创新的新机制,形成研发牵动企业、产业构建市场、市场引导研发的良性循环。
本文作者:佘颖,来源:经济日报,原文标题:《我国生物育种能否持续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