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已经身家不菲了,还需要做内幕交易挣钱么?
有些富二代认为,要!
近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公布的三份罚单,讲述了这么一个故事。
“90后”富二代从母亲处得知上市公司重组的内幕消息,然后又传达给女校友,两人同期各自买入相关股票,结果投资“亏损”还被监管机构处罚。
富二代从母亲处得知内幕消息
故事的主人公孟某,出生于1990年,是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卡威)董事长孟某华的儿子。
2015年,京威股份向新能源汽车转型,参股江苏卡威,参股比例35%。
2018年初,京威股份董事长李某瑜考虑整体收购江苏卡威,进而使京威股份获得新能源汽车的整车制造资质。
2018年1月下旬,李某瑜就收购江苏卡威剩余65%股权事宜开始同江苏卡威董事长孟某华进行沟通。孟某华同意收购提议,并将该事项告知了其配偶、江苏卡威的董事蒋丽君。
2018年1月31日,京威股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
2018年2月1日,京威股份正式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1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而就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蒋丽君向其子孟某发送建议他人买卖“京威股份”微信。
女校友一起内幕交易
2018年1月31日,“孟某”的账户买入“京威股份”335700股,成交金额2000772元,由孟某通过本人手机下单操作,交易的决策及实际操作人为孟某。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孟某有一留学时的校友,名叫华某黛。两人是朋友,关系很好,回国以后经常聚会。
2018年1月及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华某黛与孟某频繁会面。
在聊天过程中,孟某无意透露了内幕信息。
1月31日,华某黛买入“京威股份”,且金额比孟某还大,成交金额为279.46万元。
收购失败致投资亏损
如前所述,收购江苏卡威,可使京威股份获得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资质。这对京威股份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
但谁能想到,这一收购计划竟然“流产”了。
2018年5月1日,京威股份发布公告称,终止对江苏卡威的收购议案。原因是“在业绩承诺方面,经反复沟通与磋商,交易双方未达成一致”。
这下,孟某和华某黛的一手好算盘算是“打烂”了。
2018年5月2日,京威股份复牌,当日股价直接跌停。复牌次日,京威股份股价再度下跌近4%。
2018年5月4日,“孟某”账户全部卖出“京威股份”,成交金额172.89万元,亏损27.59万元。
而华某黛原是继续观望,但奈何股价继续阴跌。
2018年5月24日,“华某黛”账户全部卖出“京威股份”,成交金额215.71万元,亏损64.06万元。
交易量突然放大
尽管是两笔亏钱交易,但“孟某”账户和“华某黛”账户的奇怪行为却引起了监管关注。
监管机构调查发现,“孟某”所用的账户开立于2016年8月29日。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孟某招商证券账户在“京威股份”停牌前1天突击转入大额资金当日即全仓买入“京威股份”,买入意愿坚决,交易量和交易金额明显放大,相关交易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而且,孟某对此交易行为没有合理解释或正当信息来源。
“华某黛”所用的账户则开立于2015年4月15日。
华某黛此次交易“京威股份”的主要资金为2018年1月31日突击转入的250万元,当日即买入“京威股份”270余万元。此前,“华某黛”账户单只股票交易金额大多在几万至十几万元。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华某黛”证券账户在“京威股份”停牌前1天突击转入大额资金当日即买入“京威股份”,买入意愿坚决,交易量和交易金额明显放大,相关交易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华某黛对此没有合理解释或正当信息来源。
最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北京证监局对蒋某君建议他人买卖证券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对孟某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并对其内幕交易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对华某黛内幕交易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
这正是应了那句老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