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隆技术主板IPO上会之考:前五大客户依赖比重超九成仍频换 7名自然人协议控制挑战股权稳定性

“一年一换”的大客户

2022年第一家上会企业来了。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博隆技术)的沪市主板IPO申请将在1月6日召开的第2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上作为2022年首家上会企业受审。

招股书显示,博隆技术从事以气力输送为核心的粉粒体物料处理系统的业务,此次IPO其计划发行不超过1667.00万股以募集6.04亿元投向“气力输送及配混料系统扩能改造项目”、“气力输送系统金属容器设备智能制造项目”、“研发及总部大楼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四大用途。

报告期内博隆技术的业绩稳步增长。博隆技术的营收从2018年2.77亿元增至2020年的4.71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则从0.54亿元增长至1.17亿元。

在业绩快速增长的背后,博隆技术对前五大客户的依赖度占比却达到了9成之多。

另一方面,博隆技术的实控人由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7名创始自然人担任,而作为发起股东,同样也是第一大股东的博实股份(002698.SZ)并不在实控人范围以内,这一结构会给博隆技术未来的股权稳定性带来何种影响尚存不确定性。

“嬗变”的大客户依赖

作为一家粉粒体物料处理系统的供应商,博隆技术的产品包括粉粒体气力输送技术为核心的成套系统,计量配料、功能料仓等单一功能系统和各类阀门等部件。

招股书显示,博隆技术从2018年至2020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77亿元、3.67亿元和4.71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0.54亿元、0.22亿元和1.17亿元。

其中2019年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了59.26%。

博隆技术对此解释称财务影响系股权激励所致。

“公司为激励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该事项导致计入管理费用的股份支付金额为6351.67万元,该事项的影响还原后,2019年净利润为8578.49万元。”博隆股份表示。

虽然业绩获得稳健增长,但博隆股份对个别大客户却呈现出了较强的依赖性。2018年至2020年,博隆股份从前五大客户获得的营业收入总额分别为1.76亿元、2.92亿元和4.30亿元,占当期营收比例分别为63.74%、79.58%和91.35%。

一些客户的收入贡献率甚至超过了总收入的“半壁江山”。

例如2020年,宝来利安德巴赛尔石化有限公司(下称宝来利)以2.42亿元的营收贡献居前五大客户之首,占比更是达到51.26%。

虽然占比超过半数,但值得一提的是,这还是宝来利首次出现在博隆股份前五大客户的行列中。

事实上,博隆股份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总处于“一年一换”的状态。

2020年,为博隆股份带来1.58亿元营收的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此前并未在前五大客户中出现。

再如,2018年为博隆股份贡献0.15亿元营收的第五大客户--凯赛生物(688065.SH)此后再无出现在前五大客户名单之中。

博隆股份解释称这与公司产品的大型固定资产特征有关。

“公司主要产品为大型专用设备,单位价值高,合同金额大,生产施工周期长,

客户均作为大型固定资产采购,一般在产能扩建、设备技改或工艺更新时,才会

存在相关需求,短期内向公司进行重复大额采购的情况较少。”博隆股份表示。

尽管如此,但是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同样负责气力输送的山东章鼓(002598.SZ)对于前五大客户的依赖性并未如此之强,同时其前五大客户的变化也没有博隆股份频繁。

公告显示,以2020年为例,前五大客户的营收只占山东章鼓当期营收的8.62%。

不仅如此,北京北大先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从2018年至2020年一直是山东章鼓的前五大客户。

协议实控暗藏股权结构风险?

招股书显示,博隆技术的目前实际控制人是张玲珑、彭云华、林凯、林慧、刘昶林、陈俊和梁庆,七人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合计持有57.17%的股份。

但在博隆技术创办之初,持有19.20%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博实股份也是创始股东之一,但博实股份对博隆技术却仅是参股投资关系,并未进入实控人范围。

博隆技术对此解释原因在于“博实股份在公司决策及实际经营中不具有控制权”,因此将博实股份认定为纯财务投资人。

但在“不具有控制权”的B面,博实股份的高管却曾在博隆技术担任要职。2001年11月至2009年12月,博实股份的董事长邓喜军曾任博隆技术的执行董事和董事长。

邓喜军曾经的“董事长身份”与博隆技术所提到的“纯财务投资人”说法是否存在矛盾,或有待其进一步解释。

对于博实股份未被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这一情况,证监会更是连发九问。

其中包括“博实股份是否实际控制过发行人”、“如改变实控人认定是否构成分拆上市及发行人是否符合分拆上市条件”、“结合博实股份上市以来所有公开披露信息,说明博实股份是否曾经或将来有收购发行人股份等相关资本运作计划”等。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还曾对博实股份是否为规避同业竞争提出质疑。

“是否存在规避实际控制人变动、同业竞争等发行条件或股份锁定等监管要求的情形。”证监会指出。

此外,7名自然人成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也将给博隆技术的股权结构稳定性带来风险。

博隆技术也承认:“由于公司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使得公司有可能在发行上市后成为被收购对象;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是否稳固,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达成股权、表决权等的协议安排,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票等因素均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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