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发改委工业和服务业组合拳?一文看懂政策要点

广发证券王丹、郭磊团队
工业和服务业领域两份文件昨日公开,对工业企业延续减税降费措施,服务业重点扶持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行业;新能源行业部署较此前一致;新基建“东数西算”工程获强调。

2月18日,国家发改委等14个部门联合发布了《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和《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这两份文件是2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措施细化和落地实施,是宏观经济政策稳增长的组合拳之一。

2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确定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服务业特殊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措施”[1]。

2月18日,发改委等12个部门联合发布《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2],以期“进一步巩固工业经济增长势头,抓紧做好预调微调和跨周期调节,确保全年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2月18日,发改委等14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3],“为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关注点之一:对工业企业的 5项减税降费措施。在前期报告《哪些领域存在相对确定的稳增长政策红利》中,我们曾把减税当作政策红利主要落脚方向之一。此次出台的针对工业企业的5项措施,其中3项针对中小微企业,1项涉及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的延续实施,1项是关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于将本应在今年上半年补缴的缓税措施进一步延续实施6个月,受益行业应主要集中在装备制造、建材、金属制品、纺织服装等。展望后续,参照1月5日减税降费座谈会对2022年税费政策的部署,减税降费的增量看点在“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两个方面。

针对工业企业的减税降费措施共5项:(1)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2)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3)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4)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5)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第一项措施将此前“企业购买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一次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拓展到中小微企业购买500万以上新购置设备器具,旨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设备购置的政策支持力度;根据财政部数据显示,2021年该项政策新增减税781亿元[4]。

第二项措施将本应在今年上半年补缴的缓税措施进一步延续实施6个月;行业角度来看,该项措施在2021年四季度实施后,共产生缓缴税费2162亿元,而其中装备制造、建材、金属制品、纺织服装等行业缓交规模最大,占比61.5%。[5]

第四项措施适用范围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6],此次进一步扩大适用主体范围,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均是体现对中小微企业的税费减免力度。

第五项措施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该项政策在2021年新增降费1504亿元[7]。

2022年1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减税降费座谈会[8],对2022年减税降费的要求为“要延续实施2021年底到期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措施。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促进制造业企业科技创新和更新改造。针对受疫情影响重、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等特殊困难行业,研究精准帮扶的减税降费措施”。

关注点之二:对5大服务业领域的扶持政策。服务业事关就业,且疫情以来受冲击较大。此次支持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政策主要包括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行业。除了统一的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事业保险稳岗返还、房租减免、金融支持等政策以外,针对上述具体行业提出了具体扶持措施,包括(1)餐饮行业的引导外卖平台等下调服务费标准;(2)中央财政通过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3)服务、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运输业的部分行业增值税等税费的暂停缴纳和免征措施。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涉及重要措施包括“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财税政策、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等就业扶持政策、分类实施房租减免政策、金融支持政策、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10项政策”[9]。

扶持帮助的特殊困难行业主要为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行业。

特殊行业的特殊减税降费措施如下:(1)餐饮行业,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2)零售行业,中央财政通过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3)旅游行业,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提高暂退比例;(4)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2022年中央财政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继续按照既定标准给予购置补贴,且退坡幅度低于非公共领域购置车辆;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存在困难的新能源出租车、城市公交运营等支出;(5)民航业,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研究协调推动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游企业协商取消航空煤油价格中包含的海上运保费(2美元/桶)、港口费(50元/吨)等费用。

关注点之三: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是继2021年10月份明确“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后,又一项倒逼高耗能行业节能降耗和技术创新、节约用电的有力措施,实际上类似的制度在部分地区已经初步尝试(如浙江省),此次文件提出了“统一的”制度构建的目标。

针对电价改革,文件要求“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未达到的根据能效水平差距实行阶梯电价,加价电费专项用于支持企业节能减污降碳技术改造”。

在2021年10月8日国常会[10]和10月11日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11]先后明确了“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高耗能行业是耗能大户,电价改革一方面倒逼高耗能企业的低碳绿色发展转型,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节约用电。2021年10月3日,浙江省发发布《浙江省关于建立健全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和单位产品超能耗限额标准惩罚性电价的实施意见》[12],出台高耗能企业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此次文件意味着全国“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提上日程。

关注点之四:做好铁矿石、化肥等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保供稳价,支持投资开发铁矿、铜矿。在大宗商品保价稳供方面,主要强调了“进一步强化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监管”、“支持企业投资开发铁矿铜矿等国内具备资源条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矿产开发项目”和“废钢、废有色金属、废纸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三项措施。

在大宗商品保价稳供方面,主要通过“期现货市场监管”、“支持企业投资开发铁矿、铜矿”和“废钢、废有色金属、废纸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三项措施。

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方面,2022年01月27日发布的《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13]对“十四五”期间具体目标和措施提出了更加细化的要求。

关注点之五:避免因能耗指标完成进度问题限制企业正常用能。这一表述也极为重要,它意味着2021年三季度限电限产对经济产生扰动的情况在2022年大概率不会再现。

文件指出,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优化考核频次,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避免因能耗指标完成进度问题限制企业正常用能;落实好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加快确定并组织实施“十四五”期间符合重大项目能耗单列要求的产业项目。

此外,金融信贷政策方面, “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是已有的提法,支持普惠小微贷款措施、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均是已推行重点政策的再次强调和部署。“推动大型国有银行优化经济资本分配,向制造业企业倾斜”是一个较新的表述。

金融信贷政策第一项引导银行体系支持制造业:加强对银行支持制造业发展的考核约束+推动大型国有银行经济资本分配向制造业企业倾斜,二者最终在数据上的体现为“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保持较快增长”。

“2022年推动大型国有银行优化经济资本分配”为新表述,目的是引导向制造业企业倾斜,后续是否还会有相关举措对此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有待观察。

支持小微企业贷款的两项措施“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和“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可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优惠资金支持”,是此前央行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工具接续转换的已有措施。[14]其作用是是通过“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内嵌激励机制”,“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增量、降价、扩面”。

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碳减排支持工具和2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同样是已有政策的再次强调和落实,要求金融机构“加快投放进度”。

新能源方面,文件强调“组织实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和“带动太阳能电池、风电装备产业链投资”,具体推进以前期就已经明确的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中东部地区发展分布式光伏以及海上风电三大方面为主,与此前规划部署一致。煤电机组的改造升级,以及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均是对已有政策的进一步强调。

对于新能源发展方面,“组织实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和“带动太阳能电池、风电装备产业链投资”为新提法,但具体推进措施,如“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中东部地区发展分布式光伏”以及“海上风电发展”是已有新能源发展项目的进一步强调。

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是2021年11月3日《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15]的进一步明确。

“启动实施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程”在2021年5月13日发改委会议[16]上已经提出,此后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17]。

加快新基建建设方面,项目落脚点包括5G、工业互联网、北斗产业化重大工程、大数据中心和基建REITs。其中数据中心方面,再次强调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8个国家级数据中心枢纽节点建设。

文件指出,加快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引导电信运营商加快5G建设进度,支持工业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升级,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启动实施北斗产业化重大工程,推动重大战略区域北斗规模化应用;加快实施大数据中心建设专项行动,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8个国家级数据中心枢纽节点建设。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作者:王丹、郭磊团队,来源:广发证券,原文标题:《工业和服务业领域两份政策文件看点简述》。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