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布《关于做好全市新一轮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

上海发布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为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快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综合前几轮核酸筛查情况并经专家评估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切块式、网格化核酸筛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3月28日5时起,我市以黄浦江为界分区分批实施核酸筛查。第一批,浦东、浦南及毗邻区域(包括浦东新区全区,奉贤区全区,金山区全区,崇明区全区,闵行区浦锦街道、浦江镇,松江区新浜镇、石湖荡镇、泖港镇、叶榭镇)先行实施封控,开展核酸筛查,4月1日5时解封。同时,浦西地区重点区域继续实施封控管理。第二批,4月1日3时起,按照压茬推进的原则,对浦西地区实施封控,开展核酸筛查,4月5日3时解封。

二、封控区域内,住宅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足不出户,人员和车辆只进不出。保障基本生活必需的外、快递等实行无接触配送,不得进入住宅小区。

三、封控区域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除承担防疫任务、保障基本运转的外,均实行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服务工作。因工作需要的医务人员、防疫人员、公安干警、外快递人员等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正常出行。

四、封控区域内,所有企业实施封闭生产或居家办公,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交通、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除外。

五、封控区域内,暂停公交、地铁、轮渡、出租汽车、网约车运行。疫情防控、紧急就医、生活保障、城市运行、应急处置等相关车辆,经各区政府或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核实后通行,其余车辆非必要不上路。

六、市、区各有关部门和保供企业要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封控期间应需要提供平价主副食品供应。要畅通绿色通道,保障市民群众特别是孕产妇、血透、放化疗等特殊患者的应急就医需求。各区、各街镇和各社区要落实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及时响应市民群众诉求。

七、请广大市民群众支持理解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按所在街道社区或单位通知要求,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筛查。期间如未参加核酸筛查,随申码将被赋“黄码”;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我们将根据疫情形势优化调整防疫措施。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资料来源:市防控办 编辑:黄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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