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息”的关键问题:应该由谁来决定存款利率?

光大证券张旭、危玮肖
光大证券认为,此时通过降低存款基准利率来降低市场利率的思路是对利率市场化的不信任,正确的化解之道是充分发挥LPR改革效能,推动存款利率市场化。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以资金的流动为脉络,良性循环可以概括为“贷款创造存款,金融机构贷款给非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用来进行生产,形成一定的利润积累,再把其中一部分存到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有了资本金,再去扩张支持实体经济”。

利率在上述循环中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其中,存款利息既是金融机构的成本,也是储户的收入。那么,存款的利率应该由谁来决定,如何来形成?

改革开放前至开放初期,我国的存贷款利率基本为管制利率。1993年11月14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式起航。此后,人民银行于2015年放开了对存贷款利率的管制,并且于2019年决定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现在我国贷款利率的市场化程度已经明显提高。

与贷款相比,存款利率的市场化更为审慎,目前存款利率是“在一定规则下,由市场决定”。具体来说,人民银行公布存款基准利率作为指导性利率,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以下简称“自律机制”)参考该利率形成存款自律约定,金融机构在自律约定的范围内自主决定存款利率。

现阶段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困难挑战明显增多,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必要性随之提升。部分人认为,应通过降低存款基准利率的方式降低银行的资金成本,以此为贷款利率的下降打开空间。我们认为,这是万万不能的。

第一,虽然降低存款基准利率可以起到节约银行资金成本的作用,但是我们也要统筹考虑老百姓的感受、物价、汇率等方面的因素。“几乎每个家庭都有存款,存款是最重要的金融公共服务产品,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第二也是尤为关键的,本阶段越是让存款基准利率对市场利率形成主动牵引,那么实际存款利率受到的管制压力便越大,存款基准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并轨也越难。从某种意义上讲,此时通过降低存款基准利率来降低市场利率的思路是对利率市场化的不信任。

正确的化解之道是充分发挥LPR改革效能,推动存款利率市场化。在当前的银行信用货币制度下,货币创造的主体是银行,银行通过贷款等资产扩张创造存款货币(孙国峰,2001)。在这个过程中,贷款和存款利率是可以互相影响的。客观地讲,我国贷款具有垄断竞争定价的特点,银行的议价能力相对较强。

若单纯地降低存款基准利率,银行便有可能利用其能主导定价的优势将负债端成本下降的红利吸收掉,而不是将其100%地传导至资产端。与此相比,从贷款利率下降到存款利率下降的传导更为刚性,贷款利率是决定存款利率的关键因素。LPR改革推动了贷款利率明显下行,比如说2021年企业贷款利率降至了4.61%,形成了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的最低水平。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与资产收益相匹配,银行便会适当降低存款利率,通过提高存款利率来“揽储”的动力也会随之下降。

在贷款利率市场化推动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也应完善正向激励和负向惩戒相结合的“奖优惩劣”机制。一方面,有功就奖。“奖优”的好处是突出正向激励,不动存量利益、不影响金融机构的商业可持续性,政策也相对易于落地。

2022年4月,自律机制召开会议,鼓励部分中小银行将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下调10bp,人民银行将视情况在MPA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一些商业银行如果认为奖励有足够的吸引力,那么自然会降低本行的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如果有较多的银行降低了浮动上限,那么存款利率自律上限也可能降低。

这样,便形成了以“先进”带动“后进”的局面。值得一提的是,“奖优”是可以提高“先进”银行信贷增长的稳定性的,用结构性的奖励政策做了信贷总量的加法,与当前货币政策在总量上的取向较为一致,因此该类政策不妨多一些。

另一方面,有过则罚。我国多数银行存款定价的本质都是“比照定价”,即在上级行的授权范围内,比照同地区(同类型)金融机构的相似品种进行定价。如果某家“坏银行”通过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等方式高息揽储以抢夺存款市场的份额,其余行便不得不采取类似的行动予以防守,结果是形成区域性的(甚至是系统性的)存款成本上行,这便是“坏银行定价”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货币当局需要维护存款市场竞争秩序、稳定银行负债端成本,使政策利率通过市场利率向存款利率的传导更为顺畅。事实上,维护市场正当竞争秩序也正是人民银行指导建立自律机制,约定存款利率上限的重要出发点。存款基准利率已处于“黄金水平”,利率市场化改革也已起航了近30年。

此时,我们不应再打降低存款基准利率这个利率体系“压舱石”的主意,应多动动如何进一步推动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脑子。归根到底,我们要笃信利率市场化能带来福祉,让市场供求决定、通过货币政策引导的存款利率发挥出在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中的作用。

原文作者:张旭、危玮肖,来源:光大证券,原文标题:《应该由谁来决定存款利率?》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