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上热搜!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职业教育法首次大修,有哪些重要改变?

每日经济新闻
本次修订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到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规模不低于高职10%。

今早,“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话题上了热搜。

此前,4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这也是该法制定近26年来的首次修订,新职业教育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提出,“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相比之前的职业教育法,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取消了“分流”的提法

本次修订还明确了:

1、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到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规模不低于高职10%;

2、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3、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职业教育法修订已经连续三届列入人大立法规划,从本届人大列入立法规划到修订通过,也已经过了近4年。

新法案改为: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据新华社,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将更好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内容从五章四十条完善至八章六十九条,由现行法的3400余字修改为10000余字,内容更加充实。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普职强制分流近年来饱受诟病,这让一部分初中生毕业后失去了读大学的机会。

原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虽然法律条文中没有要求强制分流,但一些据此制定的政策则有相关规定。

比如,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原则上要按50%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职普比例较低的地区要重点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

在2021年12月分组审议职业教育法草案二审稿时,就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研究取消中考后分流政策。刘修文委员当时说,这种政策规定与各地教育发展情况并不符合,并且导致“一刀切”僵化执行,特别是在职业教育发展质量和就业前景与普通教育存在较大差距的现实下,进一步引发了中小学生家长和学生的焦虑,甚至产生“中考变高考”的后果,与“双减”政策导向产生抵减效应。

修法过程中,对普职分流的修改是动态变化的。草案二审稿已经删掉了原法中“分流”的规定,改为“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实施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分类发展”。在最终版本中,进一步修改为“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同时,新的职业教育法第二章《职业教育体系》第十五条提到: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由高级中等教育层次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实施。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根据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

对比可以看出,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中未再提“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但中职学校和中职教育依然存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将相互融通。

未提“分流” 是否等同于取消“普职分流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据红星新闻,有部分声音进一步将这理解为大幅提高普高率,甚至取消中职,在高中阶段只办普高,则纯属误读。

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不是取消中职,大力发展普高,而是要转变发展中职的思路,以普职融通的思维,把职业教育办为与普通教育平等的类型教育,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社会认同度,由此拓宽学生的成才选择,缓解社会的教育焦虑。

据澎湃新闻,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陈志文表示,“政策与法律法规是不同话语体系,不宜错位解读,据我所知,取消‘分流’的表述,跟取消‘普职分流政策’是两码事,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政策没有变。”

今年2月,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对有关建议取消中考后的“普职分流”的建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进行了回应。陈子季明确表示,义务教育后实行普职分流非常必要。

在上述教育部发布会上,陈子季还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对高质量、普及化的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因此,一方面积极推动各地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情况,合理规划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招生规模;另一方面要提升中职办学条件,畅通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升学渠道,中等职业教育要按照升学与就业并重的办学定位为学生提供升学、就业、职普融通等多种发展路径。

陈志文还表示,相关部门与相关负责人应该都是深度参与了职教法立法过程的,如果新职教法真的存在 “取消普职分流”这么重大的调整,相关负责人不可能不知道,甚至还公开发表与之相违背的讲话。

我国初中后“普职比”到底是多少

所谓“普职比”,就是升入高中教育阶段的学生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

在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就曾提到:“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800万人,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也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

2020年,教育部等九个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在就《行动计划》相关内容答记者问中,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提到,“强化中职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优化中职学校布局,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据中国青年报2021年报道,记者梳理《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和国家统计局官网的数据后发现,最近5年,我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普职比基本维持在一个比较稳定的水平,在5.8∶4.2-5.9∶4.1之间,没有较大的波动而且离引发“普职比焦虑”的1∶1尚有些距离。

而且从各省情况看,能达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目标的省份也很少。

据北京日报,2021年时,北京便有传言称因为“普职分流”,或有“半数初三生上不了高中”。彼时,北京教育考试院回应称,2021年北京中考考生人数为7.8万,比2020年仅增加了几千人,不会对招生类型比例产生很大影响。当年北京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模为8.95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为6.18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为2.77万人,普职比约为7∶3。近年来,北京普职比例一直控制在6∶4或7∶3。

2020年江苏省普通高中招生占比也达到了56%,而其他地区招生普职比大多在7∶3与5.6∶4.4之间。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当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披露,2010年时,我国职普比为4.8:5.2。

记者从一份权威分析报告中获悉:2011至2017年,中职学生数量分别为2205万、2113万、1923万、1755万、1657万、1599万、1593万(年均降幅10%)。相比2010年,2017年中职学生数减少了644万人。中职学生数占高中阶段学生数比重由2011年的47.1%,下降到2017年的40.1%。

从以上的数据分析看,“普职1:1分流”,实际是没有达到的。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是层次不同

长期以来,职业教育被认为“低人一等”,初中毕业后读中职无法读大学,有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考公、事业单位招聘、考研时遭遇学历歧视。

如今,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是层次不同,而是类型不同,将让更多学生在职业发展上大有可为。

当然,虽然职业教育在中职、高职、本科、研究生的上升通道更加顺畅,但应明确的是,这并非助长社会的学历崇拜,职业教育的导向是促进就业创业,更高学历是为了更好就业。

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共有职业学校1.13万所,在校生超过3000万人。国务院2019年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

4月25日,@人民网评发表评论称:破解分流焦虑,关键之处不在于分流与否,也不在于普职比的高低,而在于能否为中职生提供充满希望的上升通道。因此,打破“断头路”,搭建“立交桥”,让中职教育成为职业教育的起点而不是终点,满足公众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需求才是重点。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恰是此次修法的重大突破。推动职教高考改革,使之成为高职招生主渠道,设立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并不断扩大职业本科、应用型本科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计划,系列改革都指向于让中职生有更多机会上大专、上本科甚至接受更高层次的职业教育。如此,让社会看到一条畅通的多元成长成才道路,不再是“一朝分流定终身”,分流焦虑才能真正减轻。

本文作者:孙志成、易启江,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原文标题:《冲上热搜!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职业教育法首次大修,有哪些重要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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