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气象局、林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见智研究认为有四个方面值得重点关注:第一、发展目标,对十四五期间的发展目标进行了量化,包括整体目标和明细目标。第二、大方向仍是风光的建设和布局,其中既包括大基地建设又包括分布式的发展。第三、着重强调了存储消纳机制,以及如何完善新型电力系统。第四、其他一揽子政策,包括体制机制改革、财政金融政策支持以及如何完善市场化交易等。
明确发展目标
截止到2020年底,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3亿千瓦,2021年我国风电和光伏新增装机超1亿千瓦。此次规划明确提出,我国将在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左右,风电和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基础上目标进一步提高。
具体细化“十四五”目标来看:
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50%。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万”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新增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实现翻倍。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33%左右。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达到18%左右。2025年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见智研究认为,从量上看此次政策表示“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50%,和此前“预计可再生能源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比重将达到三分之二左右”的预测规模对比,此次要求的量较为保守,低于预期。“十三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略超40%,所以从总量上看此次量的提升力度不够,但是政策起到的是拖底目标的作用,从目前整体风光需求看,实际情况大概率远远好于规定线。
风电与光伏并举,加快加大发展力度
从文件中可以看出,整体而言可以归纳为坚持“风光大基地”建设与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齐头并进发展。大基地方面,在推进陆上风电与集中式光伏发电基地建设中,着重强调要就地消纳。在海上风电发展方面,重点强调集群式布局,以及优化海风环境建设。分散式风电强调就近开发,合理利用资源。分布式光伏方面,与分散式风电不同,重点强调“光伏+”,着重推进分布式光伏生态链建设。
见智研究认为,此次规划在风光建设的大方向没有变,但细则上更注重强调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更着重强调基地集群的建设。
加强存储与消纳能力,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见智研究认为,从以上文件内容可以看出,存储与消纳能力在“十四五”期间受到极大重视,其中包括促进就地消纳、推动异地消纳、和制氢消纳等。因为新能源在发展初期“弃风、弃光”问题十分严重,直到2017年我国新能源弃风、弃光率仍十分高,而弃风弃光的核心问题在于体制机制问题,因为在以火电为主要发电主体的时代,我国电力管理运行以执行计划为主,调度部门根据计划电量来运行安排目标实现。但当以风电与光伏为发电主体的时代,由于其随机性和波动性较大,传统的机制不适用,故造成大量浪费,所以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至关重要,要使得电源侧、电网测、用户侧协调配合,最大限度的提高新能源发电的存储能力和消纳能力。
存储消纳方面,此次规划再次强调了绿氢。氢是目前已知范围内最轻且最多的元素,双碳目标推进后,氢能的发展备受关注,绿氢指的是利用可再生能源生产氢,制取技术用电解水制氢。为什么重视绿氢的发展,其中很重要一个原因是因为绿氢是可再生能源长周期储存的最佳途径。而物理储能和电化学储能更擅长解决短周期的能源不均。但绿氢成本较高,仍需技术与政策多方面协同支撑才能实现更快的降本。
健全机制体制,全方位保障可再生能源发展
关于机制体制方面,此前见智研究在“530新能源政策,不可忽视的几个细节丨见智研究”一文中详细解读过。此次规划中依然强调了如“放管服”改革,“完善市场化机制”、“国际化”以及“政策与金融支持”等方面。
但此处重点讲解下绿证。由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具有发电量和绿色双重属性,可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包括绿电交易、绿证交易和碳信用交易。绿证即绿色电力证书,是国家对发电企业颁发的,可以简单理解为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凭证和工具。无论是绿电交易、绿证交易或是碳排放权,本质都是推动双碳目标市场化的手段。而在新能源即将作为发电主体的大背景下,其市场化交易显得尤为重要。
整体而言,见智研究认为,此次规划具体大方向没有变化。但是更明确并量化了十四五发展目标,同时着重强调了未来如何保障新能源产业链健康发展的几个重大方向,更明晰了细分行业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利于目标的落地和实现,也体现了国家顶层对新能源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