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题材在A股市场大放异彩的背景下,一些与铅蓄电池相关选手的资本动作似乎在同步提速。
即将于6月24日上会创业板上市委的IPO排队企业——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塑科技)便是这样一家公司。
据计划,主打电池安全监测应用的华塑科技拟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募集5.19亿元,投向“电池安全监控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近年来,与5G、云计算紧密相关的数据中心后备电源的需求增长,给华塑科技带来了较大的业绩增长。
2019年至2021年,华塑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7亿元、2.06亿元和2.37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16亿元、0.56亿元和0.55亿元。
但和派能科技(688063.SH)、星云股份(300648.SZ)等多家同业可比公司主打的锂电池管理系统(下称锂电池BMS)不同,华塑科技近8成收入均来自铅蓄电池相关产品,在锂电池更多场景应用渗透率逐步提高的背景下,仍然坚守铅蓄电池市场的华塑科技是否会遇到增长瓶颈无疑备受关注。
此同时,华塑科技的实控人认定存在一定争议。作为华塑科技的创始人兼第四大股东,杨典宣却被排除在实控人的认定外,这背后是否另有隐情同样值得关注。
“铅蓄路线”的前后夹击
作为一家主营电池安全管理业务的企业,华塑科技的产品分为铅蓄电池管理系统(下称铅蓄电池BMS)和锂电池BMS,该产品可以提前对失效的电池进行预警及电池均衡等,以此保障电池的稳定。
尽管锂电池在当下的A股市场中火热一时,但华塑科技近八成收入均来自应用于铅蓄电池领域的H3G-TA系统。
2019年至2021年,H3G-TA系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0.97亿元、1.76亿元和1.79亿元,占比分别为90.16%、85.49%和75.86%。
如此高比例的投身于铅蓄电池应用,与华塑科技产品主要服务于数据中心等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场景需求相关,由于铅蓄电池安全性、可靠性相对更加成熟,因此多家数据中心也沿用了这一电池方案。
然而伴随着新能源行业对资本的吸纳,锂电池技术乃至钠电池都在得到快速的技术迭代。
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公司发布的《全球数据中心锂离子电池分析报告》显示,2020年锂电占全球数据中心电池市场份额为15%左右,预计到2025年上升至38.5%。
“一方面锂电池发展的很快,另一方面钠电池作为储能潜在的技术路线也在得到快速的发展。”北京一位电池行业人士指出,“锂的优势是能量密度和充放电效率高,而钠的优势则是相对安全,成本也低,比较适用于不看重体积占用的储能领域,数据中心显然也属于这种场景。”
如此看来,对华塑科技收入贡献度已近8成的的铅蓄电池BMS业务,或许存在着不小的被替代性风险,该风险在深交所的四轮问询和最后一次落实审核中心意见中曾被频频提及。
对此华塑科技曾解释称,锂电池对于铅蓄电池的替代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出于安全稳定的考虑,已经使用铅蓄电池的数据中心也不会轻易更换后备电源,因此锂电池的大规模应用仍需较长的时间。
在坚持铅蓄电池路线“正确性”的B面,华塑科技的锂电池BMS业务近年来迟迟未能得到可观的推动,其报告期内收入占比甚至不到一成。
相比之下,华塑科技的不少竞争对手已在锂电池领域开展更多布局。例如,聚焦于电池化成和检测设备的盛弘股份(300693.SZ)已挖掘亿纬锂能(300014.SZ)、比亚迪(002595.SZ)等行业龙头客户。
2019年至2021年,华塑科技的锂电池BMS产品收入分别为0.04亿元、0.05亿元和0.10亿元,占比分别为3.46%、2.63%和4.39%。
与此同时,华塑科技的前五大客户结构中,较多集中体现于以万国数据(GDS.O)、维谛技术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的数据中心运营企业,这给其账款回收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截至2021年末,前五大客户深圳力维智联技术有限公司、万国数据、深圳市中联创新自控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合计逾期金额已达0.42亿元,截至2022年5月26日,这三家客户的逾期后回款金额为0.20亿元,仍有0.22亿元的账款未收回。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三家逾期的大客户2021年为华塑科技贡献0.55亿元,目前暂未收回的款项占比达4成。
一位北京的审计人士表示:“一般企业已经在IPO的话,会和客户商议催回款,不会出现过多的逾期情况。”
“这也和上下游的话语权有关,通常被欠款的一方,产业链中的核心地位不明显,话语权不是很强,所以下游及时结款的积极性不是那么好。”北京一位投行人士则指出。
一方面是铅蓄电池在其主打应用场景中所面临的潜在替代性风险,另一方面是锂电池业务的开拓不利,以及竞争力和话语权的不足,让其出现了更多收入逾期的情形,以上因素或许都将成为制约华塑科技成长性的潜在威胁。
创始股东“出局”疑云
旋绕在华塑科技此次IPO上空的另一不确定性因素,是其实控人的认定问题。
招股书显示,华塑科技实控人披露为杨冬强、李明星两名自然人,二人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持有该公司76.08%表决权。
但在华塑科技的股权结构上,杨冬强、李明星、杨典宣三人共同持有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皮丘拉控股)100%的股份,并通过皮丘拉控股控制着华塑科技53.24%的股份。
截至申报前,杨典宣的直接以及间接持股比例仍可达到27.92%,为公司第四大股东,杨冬强、李明星的持股比例均为28.04%。
尽管如此,作为华塑科技创始股东之一、并同样以皮丘拉控股间接持股华塑科技的杨典宣,却在此次IPO中被排除了实控人认定。
值得一提的是,杨典宣还与披露为实控人的杨冬强存在亲属关系——即杨冬强的堂哥。
杨典宣与华塑科技之间的历史关系,最早要追溯到17年前。
2005年12月,杨冬强、李明星及杨典宣均以货币出资共同成立了华塑科技的前身——杭州华塑加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华塑科技)。
成立之初,杨典宣以34%的持股比例坐镇华塑科技的第一大股东,而杨冬强、李明星的持股比例均为33%,杨典宣同时还在华塑科技担任了长达3年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
直至2008年华塑科技首轮增资时,杨典宣的持股比例遭遇稀释,且不再作为第一大股东,方才卸任了总经理之职。
作为昔日持股比例最大的第一大股东,杨典宣与华塑科技之间股权关系、供职关系的变迁,似乎让华塑科技如今IPO的实控人认定,形成了一定的“模糊地带”。
对杨典宣以第一大股东坐镇并执掌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这段往事,华塑科技解释称:“杨典宣出资最多且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为及时掌握重要经营决策信息,保障出资安全,要求在工商登记中登记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经三人协商同意按此办理,而公司一直为杨冬强和李明星共同实际经营管理。”
而对于杨典宣三年后卸任总经理并退出第一大股东位置的动作,华塑科技表示是三位创始人共同协商的结果。
这意味着至少在2008年,在华塑科技的股权结构以及治理问题决策上,杨典宣仍然是重要的参与者。
不仅如此,在财务方面,2018年华塑科技曾使用杨典宣个人银行账户,作为公司费用报销备用金账户及工资发放账户;在华塑科技的员工持股计划上,杨典宣还一度扮演了代持人的角色。
2019年3月,华塑科技的控股股东皮丘拉控股建立员工持股平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敦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宁波敦恒)时,作为股权激励对象之一的杨典宣还曾经代替皮丘拉控股持有该平台的股份兼执行事务合伙人。直至2020年,宁波敦恒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才变更为皮丘拉控股,杨典宣也将代持股份进行了还原。
“通常员工持股计划很多时候都是实控人来代持的,如果只是一个财务股东代持,显然容易给公司的控制权稳定性带来隐患。”北京一位投行人士表示,“纯粹的财务股东身份,也不适合来做员工持股的代持人。”
值得一提的是,过往的IPO案例中,多数企业在证明股东的财务投资人身份时,还会举例该股东同时投资其他多家企业,并无精力参与企业的运营管理。但是杨典宣报告期内的兼职单位仅有皮丘拉控股,其名义上并未再持股其他公司。
从华塑科技创设之初就作为第一大股东担任要职,既与实控人存在亲属关系、还一度为员工持股实施代持的杨典宣,究竟因何原因未与上述两名实控人构成一致行动人,且未被追认为实控人,而这一看似稍显“刻意”的披露背后又埋藏了哪些隐情,市场还在等待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