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研发上市新品种

郑州市人民政府
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期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期货+”战略的实施意见,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研发上市新品种。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推动鸡肉、钢坯、烧碱、对二甲苯、丙烯、水泥、瓶片等品种加快上市。

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期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期货+”战略的实施意见,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研发上市新品种。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推动鸡肉、钢坯、烧碱、对二甲苯、丙烯、水泥、瓶片等品种加快上市。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期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 “期货+”战略的实施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期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 “期货+”战略的实施意见

郑政〔2022〕20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期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期货+”战略,把期货业打造成为郑州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优势再造的意见》(豫政〔2022〕13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及郑州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依托郑州商品交易所作为国家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平台的优势,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机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历史机遇,助力郑州商品交易所优势再造,提升期货创新能力、辐射服务能力和“郑州价格”的国际影响力,打造大宗商品定价中心,助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

二、发展目标

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以规范、开放、更具竞争力为导向,构建以期货业为特色的市场功能体系,以“郑州价格”助力提升我国重要大宗商品价格的国际影响力,充分发挥期货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功能,不断扩大产业集聚效应,持续增强赋能区域经济发展效果,把郑州商品交易所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衍生品交易所和大宗商品定价中心,集聚金融与产业资源,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发挥郑州商品交易所龙头作用

1.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研发上市新品种。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推动鸡肉、钢坯、烧碱、对二甲苯、丙烯、水泥、瓶片等品种加快上市。针对新品种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大型国企、市属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的市场调研、数据资料收集、业务商洽等,郑州市相关部门给予及时协调,为品种调研论证等活动提供便利。

责任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

指导单位:河南证监局、郑州商品交易所。

2.建立高标准保障机制。加强郑州商品交易所用地、用电、用水、用网等配套设施保障。将郑州商品交易所纳入疫情防控、防汛等应急事件重点保障对象,建立属地政府与郑州商品交易所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高标准应急支持机制,提供信息、技术、设备等大型应急资源共享保障。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在中原科技城龙湖北部区域建设“新一代大数据与技术研发中心”,健全数据处理、灾难备份、技术研发、机房托管等功能。

责任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金水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市城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市金融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郑州供电公司、市通管办。

指导单位:郑州商品交易所。

(二)期货+经营主体

3.建设期货产业集聚园区。支持在郑东新区、金水区建设期货产业集聚园区,制定期货类企业招商图谱,实行专班对接,开展专项招商。鼓励符合条件的境内外企业、机构在园区申请设立期货公司,设立风险管理、资产管理等子公司,功能性总部(区域管理总部),一级分公司、营业部。支持在郑期货公司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公开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积极培育、引进商品类基金等专业投资者。对在园区新注册的期货经营机构,园区要根据公司形成的财力贡献给予经营补贴和人员奖励。对新设和引进的法人期货公司按照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2%的奖励,最高一次性奖励1亿元;对期货公司设立的风险管理、资产管理等子公司按照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1%的奖励,最高一次性奖励5000万元;对功能性总部(区域管理总部)、一级分公司、首家营业部,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对法人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资产管理等子公司,功能性总部(区域管理总部),一级分公司、营业部的运营奖励,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由属地管委会和政府另行制定。

责任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金水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

指导单位:河南证监局。

4.支持期货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有效发挥郑州商品交易所数据中心的带动效应,吸引境内外期货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数据资讯服务商、大宗商品研究咨询机构来郑发展,聚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科技型企业,丰富期货市场技术生态链条。加强与科研机构的技术合作,强化期货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支撑。

责任单位: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郑东新区管委会、郑州经开区管委会、金水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局。

(三)期货+实体产业

5.推动“期货+”支农综合服务创新。支持银行、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农业龙头企业开展“期货+”服务,以“期货+保险”“期货+信贷”“期货+订单农业”等方式,助力农户稳定种植收益、产业企业规避市场风险,逐步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金融支农综合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市金融局。

指导单位:河南银保监局。

6.完善商品期货交割服务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实体企业申请成为商品期货交割仓(厂)库,吸引众多生产、消费、贸易和资本类企业集聚发展,延伸期货产业链条。对在郑新设商品期货交割仓(厂)库的实体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鼓励符合条件的现货企业申请设立保税交割库,支持期货品种相关仓储、物流产业发展,采用现代仓储管理技术,提升运输效率,助力形成大宗商品区域物流中心。对在郑新设立保税交割仓(厂)库的现货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支持境内外权威质量检验机构在郑州设立质检中心,提升商品质检业务的水平和能力,对在郑新设的质量检测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物流口岸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7.推动相关企业参与期货市场。支持上市公司、国有企业、龙头企业等,积极利用期货价格信息合理安排生产经营,科学运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稳定生产经营。鼓励期货经营机构开展一对一的专业服务,制定个性化的工作方案,发挥期货市场功能。鼓励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的企业来郑发展,引导更多企业在现货跨境交易中参考同类期货品种的价格。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市工信局。

指导单位:河南证监局。

(四)期货+对外开放

8.提升郑州商品交易所开放水平。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研发上市国际化新品种,推进更多品种引入境外交易者,持续丰富精对苯二甲酸(PTA)期货价格在产业链国际贸易中的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与境外交易所的合作。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国等境外客户参与交易,推进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国际大宗商品期货市场建设,提高“郑州价格”国际影响力。

责任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金融局。

指导单位:河南证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郑州商品交易所。

9.提升国际期货论坛影响力。鼓励举办高端期货专业论坛,持续办好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用好现有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合作举办机制,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带动郑州相关产业发展。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结束后,市财政按照实际活动经费的25%一次性给予承办方最高100万元资金补助。对行业协会、高校、企业、金融机构、媒体在郑举办大型期货论坛,根据论坛层级和规模给予经费补助10—50万元。

责任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局。

指导单位:郑州商品交易所。

(五)期货+枢纽经济

10.夯实物流经济优势。支持波罗的海巴拿马型干散货船运价指数(BPI)期货、物流运力指数等新品种研发上市,叫响“郑州物流价格”,提升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物流定价中心地位。深化棉花、尿素、花生、锰硅、硅铁等品种的期货功能,充分发挥交割仓库在仓储物流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市物流口岸局、市交通局,郑州国际陆港公司,市金融局。

指导单位:河南证监局、郑州商品交易所。

11.培育大宗商品交易商。培育和引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宗商品交易商,支持传统贸易商升级为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商,积极参与期货交易所“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发挥期货现货经营优势,为上下游企业提供包括物流、资金流、风险流的供应链综合服务,促进行业畅通循环。每年开展法人资格大宗商品交易商评选活动,对现货综合经营效果排名前三位且在郑的交易主体各给予5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物流口岸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

指导单位:郑州商品交易所。

(六)期货+绿色金融

12.服务绿色低碳发展。支持推进天气指数、新能源、新材料等绿色衍生品研发和现有品种绿色转型,引导、推动郑州相关产业转型升级、重塑优势。支持在郑期货经营机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或服务,推进自身绿色低碳运营。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

指导单位:河南证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郑州商品交易所。

(七)期货+人才培育

13.加大期货高端引才留才力度。加大对期货行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打造涵盖期货研发、交易和技术等多方面的人才队伍,对郑州商品交易所及在郑期货法人机构、期货公司子公司、区域性总部高管人员,符合“郑州人才计划”相关政策的,按规定提供子女教育、购房、人才公寓和就医等方面政策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作为全球前列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所,以“金融机构”类别享受中原科技城优秀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待遇。

责任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金水区人民政府,市人才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房保障局、市金融局。

指导单位:郑州商品交易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推进“期货+”促进期货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郑东新区管委会、郑州商品交易所等为成员单位,研究谋划发展举措,协调解决期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各项决策部署落地。

(二)加强政策落实

优化政策落实机制,市县两级政府细化落地操作流程,确保相关扶持政策财政资金到位,全力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经营机构人才引进,保障期货产业聚集发展。

(三)加强正面宣传

采取灵活多样、分期有序的方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展示期货市场优秀案例,宣传期货市场发展重要成果及期货服务实体经济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懂期货、用期货”的良好氛围。依托未来大厦建设国家级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加强期货知识宣传和投资者教育工作。

本实施意见规定的支持政策与其他优惠扶持政策属于同类型的,按照就高原则实施。各类期货主体已享受过同类型政策扶持的,不得重复申请。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1日

本文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原文标题《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期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 “期货+”战略的实施意见

《关于支持期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期货+”战略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支持期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期货+”战略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郑商所是河南省资本市场的金字招牌,省领导强调要大力支持郑商所创新发展,不断推出新品种、新工具,为发展实体经济发挥服务驱动的引领作用。今年4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优势再造的意见》。为更好地落实省领导指示精神和省政府支持郑商所优势再造工程有关政策措施,将期货业打造成为郑州特色优势产业,市金融局牵头研究了《关于支持期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期货+”战略的实施意见》。

二、起草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优势再造的意见》(豫政〔2022〕13号)。

三、主要内容

本《意见》共分四个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主要是围绕落实省级郑商所优势再造工程,依托郑商所作为国家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平台的优势,提升我市期货创新能力和辐射服务能力,推动郑州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发展目标。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坚持产业需求为引导,以“郑州价格”助力提升我国重要大宗商品价格的世界影响力,把郑商所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衍生品交易所和大宗商品定价中心。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重点从发挥郑商所龙头作用、期货+经营主体、期货+实体产业、期货+对外开放、期货+枢纽经济、期货+绿色金融、期货+人才培育7个方面,提出了13项具体政策举措。(一)发挥郑商所龙头作用。通过为郑商所研发上市新品种提供便利,支持郑商所建立高标准保障机制两个方面促进郑商所龙头作用的发挥。(二)期货+经营主体。通过建设期货产业集聚园区,支持期货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两个方面推动期货+经营主体战略的实施。(三)期货+实体产业。通过推动“期货+”支农综合服务创新,完善商品期货交割服务体系,推动相关企业参与期货市场三个方面促进实体产业发展。(四)期货+对外开放。通过实施期货+对外开放战略,提升郑商所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期货论坛的影响力。(五)期货+枢纽经济。通过夯实物流经济优势,培育大宗商品交易商两个方面推动期货+枢纽经济战略的实施。(六)期货+绿色金融。通过实施期货+绿色金融战略,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七)期货+人才培育。通过实施期货+人才培育战略,吸引和留住期货业高端人才。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政策落实。三是加强正面宣传。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金融工作局

解 读 人:于学勇

联系电话:0371-89895309

本文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原文标题:《关于支持期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期货+”战略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