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疫苗企业上海荣盛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荣盛生物”)的科创板IPO申请完成了首轮问询,其存在的疫苗产品、股权代持等问题受到了上交所的关注。
目前荣盛生物主要收入来源来自于其有仅有一款已获批上市、适用于“12月龄-12岁的健康水痘易感者”的水痘减毒活疫苗(下称“水痘疫苗”),其收入从2019年的0.52亿元攀升至2021年的2.15亿元,同期占比则从43.07%增至82.20%。
正是这款疫苗的上市,让荣盛生物实现了报告期内的扭亏。2019年至2021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24亿元、1.68亿元和2.62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22亿元、-0.35亿元和0.1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荣盛生物实控人朱绍荣及其女朱亦枫曾卷入“江西省公职人员肖某违法违纪一案”,朱亦枫曾代肖某及其亲属间接持有荣盛生物的股权。该事件是否会给荣盛生物此番IPO带来更多不确定性,仍是未知数。
在研疫苗获批进度受瞩
作为疫苗和体外诊断试剂制造商,荣盛生物此次IPO拟发行不超过2550万股、募集12.50亿元,投向“Vero 细胞人用狂犬病疫苗、MRC-5 细胞人用狂犬病疫苗、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肺炎疫苗研发及产业化”、“存量工业用地改扩建”和“在研产品研发”项目。
目前,适用于“12月龄-12岁的健康水痘易感者”的水痘疫苗是荣盛生物目前唯一一款上市在售产品,并成为其主要收入来源。
2019年至2021年,水痘疫苗的收入分别为0.52亿元、1.20亿元和2.15亿元,占比分别为43.07%、71.84%和82.20%。
疫苗收入稳步增长的潜在助力,是“两针法”和部分地区政策的双重推动。
自2011年起,我国各省市便逐步推广“新生儿童接种两剂次水痘疫苗”这一要求,并为水痘疫苗市场的再扩容创造了条件。
不仅如此,作为自愿自费接种的二类疫苗,水痘疫苗自2017年起已被包括浙江省、广东省、江苏省等地区纳入免费接种的范畴,提升了潜在受种者的接种意愿。
但政府集采也在压低水痘疫苗的价格,例如未被纳入“免费接种计划”的水痘疫苗在2021年的售价为135.50-163元/支,但同期政府集采价格则压低至90元/支。
集采所带来的压价趋势以及荣盛生物是否能够中标,无疑关系到其未来收入的稳定性。
荣盛生物的水痘疫苗市占率相比于同业可比公司仍然存在差距。据荣盛生物援引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数据显示,包括百克生物(688276.SH)、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春祈健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合计控制了2021年水痘疫苗市场8成以上的份额,而荣盛生物同期仅占6.70%的比例,排名第五。
能否通过在研项目扭转产品线单一、市占率有限的尴尬境地同样会是荣盛生物可能面临的挑战。
目前荣盛生物共拥有21项在研疫苗、体外诊断试剂项目。据其预测,获批时间最快的项目是适用于“13岁及以上群体”的水痘疫苗,预计获批时间有望落至2024年。
但除此之外,其他项目的获批时间仍遥遥无期,例如“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和“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拟申报新药注册上市的时间分别为2023年、2025年。
要知道,荣盛生物此前就曾因水痘疫苗获批时间的“难于确定”,最终导致“卖身”智飞生物(300122.SZ)失败。
2014年,荣盛生物实控人朱绍荣曾与智飞生物签订收购协议,约定荣盛生物若于2015年6月底前拿下水痘疫苗合格生产认证(GMP认证),智飞生物则将收购荣盛生物的疫苗业务。
尽管荣盛生物在后来的2016年底拿下了上述认证,但由于时间超过了与智飞生物的对赌约定时限,仍然导致了上述收购意向的最终告败。
在研产品的获批、申请时间能否“如约而至”,是荣盛生物能否改变当下收入源所面临的不确定性。
“落马”官员入股往事
截至申报前,荣盛生物的实际控制人朱绍荣直接控制公司80.66%股份。朱绍荣之女朱亦枫、其妹朱绍英等亲属、公司员工和外部投资者还通过上海裕益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裕益盛”)间接持有 2.82%的股份。
值得一提的是,朱亦枫先前所持有的部分裕益盛股份实质是为他人所展开的“代持”。
2020年10月,朱绍荣接受了其朋友肖某及其亲属(下称“肖某一方”)以100万元参与的对裕益盛的投资,但期间的入股、代持操作却极为隐蔽。
其具体路径是:肖某一方在2020年10月通过第三方将上述100万元出资款汇入朱亦枫的银行账户,再由朱亦枫完成了对肖某一方对应所持股份的代持。
一系列复杂操作下的次年,朱亦枫及荣盛生物就对上述代持入股行为进行了“清退”。
对此荣盛生物在招股书中如此解释:“2021年8月,朱绍荣、朱亦枫知悉肖某作为国家机关公务人员不能参与投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朱亦枫已按要求清退上述投资款项并终止代持关系。”
事实上,代持关系解除的实际原因,或指向了肖某的“落马”。
据了解,肖某因在江西省担任公职人员期间受贿等事件被立案调查,2021年8月并在调查过程中被监察部门提出了清退投资款项的要求。
“肖某系因其在担任公职人员期间利用其职权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上提供帮助等事项被立案调查。”荣盛生物的首轮问询函回复中曾如此记载。
虽然荣盛生物在申报材料中并未明确肖某身份,但信风(ID:TradeWind01)比对发现,2021年5月因违法乱纪而遭立案调查,且在同年8月被免去相关职务的“江西省前政协副主席肖毅”不仅与上述肖某同姓、同一个任职省份,而且相关部门对肖毅犯罪事实的指证与上述记载颇为相似。
据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今年1月对肖毅提起公诉的指控显示,肖毅利用担任江西省政府驻京办事处主任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事项”提供帮助。同年4月,中纪委国家监委还曾就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肖毅也在通报名单之中。
上交所对此要求荣盛生物说明是否存在涉案或配合调查的情形。
据荣盛生物表述,朱绍荣确实曾因上述投资事项配合调查,并未被采取留置措施等处理。
不仅如此,荣盛生物还提供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合规证明》,证明其未因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
不过这一结果是否足以让荣盛生物的“自证清白”犹未可知。
信风(ID:TradeWind01)注意到,过往部分拟IPO企业实控人卷入官员贪腐案时,曾由相关部门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等文件以证明情节轻微、不做追诉,以此也能避免相关贪腐案对IPO所带来的潜在冲击。
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必须满足最近3年内不存在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
最终能否与肖某的贪腐案“划清界限”并避免其成为荣盛生物此次IPO的障碍,市场仍在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