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上一位高管家属短线交易被罚不到1年,青农商行又现监事家属短线交易。
9月8日,青农商行发布公告,公司监事孙从程的父亲孙思平、女儿孙宜甲分别于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9月6日买卖该行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女儿买进爸爸卖出
根据公告,今年4月14日,孙从程之女孙宜甲,以3.61元/股的交易均价买入2万股青农商行,总价7.21万元。
其后,青农商行股价持续走低。尽管6月初有所反弹,却这波反弹只持续了半个月,股价又开始走低。
6月27日,孙宜甲再次补仓2000股青农商行,交易均价3.32元/股,价值6640元。
但此后,青农商行股价并不见起色。
9月6日,孙从程之父孙思平以3.1元的价格卖出16万股,套现49.6万元。
和以往个人买进卖出的交易相比,这次的短线交易相对“隐蔽”。
可能有人会问,买入、卖出的又不是同一个人,怎么就违法了呢?
其实,还真就违法了。
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同时,“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管理层才刚学过相关证券法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细节,按理说,孙从程应该不会陌生。毕竟,他刚学过。
去年8月24日,青农商行已经披露过一次高管家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当时的青农商行时任首席信息官朱光远,其父朱丕雨将持有的青农商行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又卖出,构成短线交易。
朱光远也因此被青岛证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当时公告,为将此事引以为戒,青农商行加强了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结果,才过去十几个月,类似的事件又再次发生。
看来,证券法知识的学习,学到位还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