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评经营贷违规变房贷:房贷服务不可动“歪心思”

经济日报
近年来,房地产金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其背后是多方逐利的驱动以及强监管的缺位。对此,监管部门要重拳出击堵漏洞、银行要自查自纠强问责、购房者要客观分析理性操作。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称,由于目前的经营贷款利率整体低于个人住房尤其是二套房贷款利率,资金中介们便嗅到了价差的“商机”。于是,部分中介主动营销,试图为那些想提前还房贷、想节约利息支出的人提供所谓的“转贷”服务。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服务暗藏风险,或涉违法违规行为,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

资金中介的“商机”到底是什么?房贷、经营贷之间究竟怎么转?操作手法通常如下:假设你现在有100万元的房贷,以房产作为抵押,想要提前还款却没有充足资金。这时,资金中介先把还房贷的钱借给你,你还清房贷后,房产得以解押,然后,中介让你以该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经营贷款。等贷款批下来,你再用这笔钱偿还欠中介的债务。最后的结果是,你名下拥有经营贷,同时按期支付经营贷的利息。由于目前的经营贷款利率整体低于房贷利率尤其是二套房利率,以上操作“似乎”实现了多赢:中介赚到了服务费,购房者节约了利息支出,银行提前收回了贷款。

但是,这看似“讨巧”的做法却暗藏违法违规的可能,购房者必须高度警惕。问题集中在经营贷款的申请主体上。一般情况下,经营贷的发放对象是企业主,个人申请经营贷的前提是拥有公司。但在实际操作中,以上规定却被暗中“掉包”。部分资金中介在推销时宣称,可以帮助没有公司的个人注册公司,具体流程由他们包办,客户只需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即可。需注意,这些所谓的公司多是“空壳”,既无实际经营地点,也无具体业务,更没有流水,只是被用于申请银行贷款。

以上做法可能涉及两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一方面,中介可能提交虚假材料,进而导致借款人涉嫌骗贷。另一方面,借款人将本该用于经营的贷款资金挪为他用,此行为一经查出,银行会提前中止服务、收回贷款,这时借款人会十分被动,不仅无法在短时间内凑出足额资金还贷,还要承担失信的不良后果。

提前还房贷也好,节约利息支出也罢,愿望是好的,但“歪心思”不可动,要坚守合法合规的底线。近年来,房地产金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其背后是多方逐利的驱动以及强监管的缺位。例如,当市场普遍看涨房价时,购房者倾向于加杠杆入市,消费贷、经营贷违规入楼市等行为便蠢蠢欲动;当购房者倾向于提前还房贷时,经营贷又变成了转贷的工具,上演着“借新还旧”的把戏。

对此,监管部门要重拳出击堵漏洞、银行要自查自纠强问责、购房者要客观分析理性操作。首先,监管部门要强监管、严监管,对贷款审查不到位的银行、未履职尽责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处罚。其次,银行要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后要严肃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员工以及与中介勾结的“内鬼”强问责。购房者则需理性分析,不可盲目跟风。提前还房贷是否划算,这本就因人而异,要结合个人收入结构、个人经济规划、对经济指标走向的研判等各种因素审慎决策。此外,购房者还要切记,提前还款、申请贷款都要通过正规金融机构,不要轻易上了非正规渠道的“套”。

本文作者:郭子源,来源:经济日报,原文标题:《房贷服务不可动“歪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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