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制定新一轮《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和《中央企业综合服务三年行动计划》

上交所
上交所指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层面,突出强化激发治理的内生动力;科创板建设层面,突出保持科创硬科技成色。

近日,上交所制定完成新一轮《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和《中央企业综合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两项计划,是上交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的重要举措,也是细化落实中国证监会近期出台的《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的具体工作安排。

上市公司质量是支撑资本市场发展的支柱和基石,是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的微观基础。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出台后,上交所在中国证监会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将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的首要目标,主动对标国家战略,服务上市公司提升“五种能力”,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坚持“四个敬畏”、严守“四条底线”,积极推动有关各方形成合力。

近年来,经过努力,沪市上市公司质量持续提升,各方共同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格局已经形成。一是经营业绩保持稳定增长。沪市公司克服多重不利因素影响,主板公司2019-2021年三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分别为9.49%和8.23%,科创板公司分别为24.82%和62.35%。2022年前三季度,沪市主板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增长8%和5%,科创板公司分别增长33%和25%。二是上市公司结构持续优化。千亿以上市值公司较2019年年初净增44家,达到92家。百亿以上市值公司净增434家,达到843家。科技创新型企业在千亿以上、百亿以上市值公司中占比分别从8%、24%上升至21%、41%。三是风险化解取得积极成效。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比例超过80%的高比例质押公司数量压降至51家,较高峰期净减少155家。质押待偿还余额和质押总市值分别较高峰期下降2800亿元和6600亿元,分别下降27%和34%。180余家存在较高风险的公司通过风险化解,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四是投资者回报水平不断提高。沪市公司三年累计实施现金分红3.75万亿元,连年创出新高,209家沪市公司三年股息率均值大于3%,65家大于5%。此外,沪市公司三年实际回购股份金额累计达到1808亿元。2022年前三季度,沪市公司已实施中期现金分红2353亿元,回购和增持金额突破千亿元。五是科研投入持续加码。沪市公司三年研发投入总额近2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20%。科创板已汇聚超过15万人的研发人才队伍,超六成公司的创始团队为科研人才,超过120家公司实际控制人拥有博士学历。六是国际化程度不断提升。外资股东在沪市公司流通股中的持股市值约1.75万亿元,市值占比已从3.17%提升至4.4%。沪股通三年累计净流入资金5202亿元。8家公司在伦敦、瑞士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 GDR,合计募资500亿元。

但也应该看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还有待巩固,一些风险因素尚未完全消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仍需各方长期推动。为此,上交所对标中国证监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衔接上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对未来三年推动上市公司质量工作做出了总体性安排。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紧扣服务实体经济主线,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和高端制造业的支持和倾斜力度,注重发挥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在防范资本市场整体风险中的作用,以更大的力度推动改善市场生态,不断凝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合力和共识。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如下几方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层面,突出强化激发治理的内生动力。更加注重引导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强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聚焦做大做强上市公司主业,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构建有效的治理机制和内控制度,探索建立更为有效的控制权制衡约束机制。配合做好代表人诉讼,强化投资者补偿。

上市公司层面,突出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把好进口、出口两个环节,统筹用好再融资、并购重组、吸收合并、分拆上市等工具,加大对科技创新型企业和高端制造业的支持力度。为上市公司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实现转型升级,提供股、债、基、衍、REITs和指数一揽子服务,引导市场资金更多配置科技创新型企业。

自律监管层面,突出坚守监管主责主业。强调发挥信息披露监管在防范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突出问题中的作用,持续巩固股票质押、债券等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成效。开展投机炒作整治专项行动,多措并举遏制“炒差”“炒概念”痼疾。倡导简明易懂的信息披露,不断提高业绩说明会的覆盖度和可达性。大力提升监管的智能化、数字化水平。严格退市监管,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加快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

制度保障层面,突出不断提升规则质量。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开展法规整合第二阶段工作,提升监管制度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包容性。紧扣五大发展理念,研究制定符合上市公司实际的ESG信息披露制度,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评估退市制度运行效果,不断完善退市指标。

科创板建设层面,突出保持科创硬科技成色。强化科创属性的全链条审核,引导保荐机构提升科创属性把关能力。完善科创属性持续信息披露要求,严格规范科创板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监管。研究提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再融资的制度灵活性,支持公司依托科创板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生态建设层面,突出通过深化开门办监管推动增强合力。畅通沟通渠道,常态化听取意见和诉求,积极协调解决上市公司急难愁盼问题。继续加强与地方政府、国资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市场机构的合作交流和信息共享,凝聚各方共识、发挥各方优势、落实各方责任,推动形成契合国情、共建共治的资本市场良好生态。

同时,为了配合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上交所同步制定了新一轮央企综合服务相关安排,涉及央企上市公司的主要举措有三方面。一是服务推动央企估值回归合理水平。推动央企上市公司主动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提升透明度,组织引导各类投资者走进央企、了解央企、认同央企。二是服务助推央企进行专业化整合。配合国务院国资委开展央企专业化整合,为央企整合提供更多工具和通道,推动打造一批旗舰型央企上市公司。三是服务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持续推动央企上市公司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积极引导央企上市公司用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各类资本工具,不断完善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

下一步,上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三年行动方案》和本所两个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发挥好枢纽功能,与各方一起,合力推动沪市上市公司质量再上新台阶。

本文来源:上交所,原文标题:《上交所制定新一轮《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和《中央企业综合服务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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