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日前发布《刘昆: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财政部部长刘昆在讲话提到,2023年要强化政府投资对全社会投资的引导带动。在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上加大投资,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强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部门协同,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项目储备质量,专项债券项目要确保融资和收益平衡。
适当提高资金使用集中度,优先支持成熟度高的项目和在建项目,并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做好衔接。政府投资要讲究绩效,向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地方倾斜,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要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在推动稳定就业、依靠就业创造收入的同时,加大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特别是提高消费倾向高、但受疫情影响大的中低收入居民的消费能力。
刘昆表示,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要继续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要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治理。从解决基础性问题入手,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有效治理,防范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
逐步剥离政府融资功能,聚焦主业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政府和企业界限清晰、责任明确、风险可控的良性机制。要积极配合防范化解重要领域风险。各级财政部门要有综合视野、全局意识,密切关注本地区相关领域的风险隐患,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参与风险处置过程中要守住财政底线。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配合做好保交楼、稳民生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以下为全文:
刘昆: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 刘昆
这次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总结2022年及党的十九大以来财政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财政工作。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郑重宣示,从现在起,党的中心任务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国发展站上了新的更高历史起点。各级财政部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踏步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奋力谱写崭新篇章。
一、2022年财政工作和五年来财政改革发展成效显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2年以来,国际环境风高浪急,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我国经济发展遇到多重超预期因素叠加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落实,推动经济总体回稳向好,我国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我们主动作为、应变克难,加强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分析研判,协调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依法上缴近年结存利润,多渠道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及时清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把“趴”在账上的每一分钱都用起来,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财力支撑。一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们加大财政政策调节力度,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各项财政政策早出快出,推动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扩围加力提速,上半年即大头落地,接连打出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等一揽子政策“组合拳”,预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和退税缓税缓费超4万亿元,力度是近年来最大的。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依法盘活用好专项债务限额空间5000多亿元,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二是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减少疫情对生产生活影响。及时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地方处置局部疫情,全力保障疫苗接种、患者救治、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疫情防控必要支出。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给予针对性支持,帮助市场主体渡难关。延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稳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阶段性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延期还本,基本民生得到有力保障。三是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切实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中央财政动用增加特殊上缴收入、安排一次性转移支付等手段,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将与县区财政运行密切相关的资金纳入直达机制范围,资金规模达到约4万亿元、增加约1.2万亿元,基层落实惠企利民政策更有能力。加强地方财政运行监测预警,支持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中小银行风险,做好保交楼、稳民生等工作。四是支持保粮食能源安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2022年国际粮食、能源价格大幅上涨,我国面临的输入性通胀压力较大。针对农资价格上涨等影响,对实际种粮农民分三批发放补贴400亿元。实施“一喷三防”补贴支持夏粮小麦促弱转壮,及时动用中央预备费支持抗旱减灾保秋收。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创新开展调控轮换保障供应。做好重要能源资源保供稳价,对保暖保供重点企业和地区予以一次性奖补,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研究建立煤炭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增加向三大航空公司注资,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政策,支持一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促进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总的看,2022年在异常困难形势下,经过各级财政部门齐心协力、艰苦努力,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对稳住经济大盘发挥了重要作用,成绩来之不易。
回顾过去五年,极不寻常、极不平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经受了世界变局加剧、新冠疫情冲击和国内经济下行等多重考验。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财政工作,从战略和全局对事关财政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高瞻远瞩、思想深邃,举旗定向、擘画重点,为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指明前进方向。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服务党中央治国理政、当家理财,财政始终保持稳健运行、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贡献了财政力量。
五年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直面市场主体需求出招发力,创新政策实施工具,财政宏观调控有力有效,推动我国经济实力跃上新的大台阶。大规模实施减税降费。坚持算政治账、长远账,制度性安排和阶段性措施并举,相继出台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以及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政策,我国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从2018年的17%下降至2021年的15%,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处于较低水平,这些措施放水养鱼、涵养税源,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累计新增纳税规模远高于同期减税降费规模。辽宁、上海、山东等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为市场主体减负增能。保持必要支出强度。既扩大国内总需求,又将赤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特别是2020年面对疫情冲击,采取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创新性举措,以超常规的政策力度促进经济恢复。五年来累计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4.6万亿元,一大批补短板、增后劲、惠民生项目开工建设。创建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在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地方保障主体责任和资金分配权限不变前提下,通过直达机制将财政资金“一竿子插到底”,全链条动态跟踪监控,实现宏观政策实施方式的重大创新。资金规模由2020年的1.7万亿元扩大到2022年的约4万亿元,下达到基层平均用时大幅缩短至30天左右、最快仅用7天。天津、四川等有效实施直达机制,实现管理效能和资金效益双提升。持续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压减本级支出,节省资金用于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近五年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累计40.7万亿元、年均增长8.4%,高于中央本级支出增幅4.9个百分点。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中央激励原则,加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动态监测、应急处置等全链条制度安排,坚决兜住基层“三保”底线。江苏、甘肃等加强财力下沉和监测预警,基层“三保”保障到位。
五年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我们坚持高质量发展的硬道理,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推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坚实步伐。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持构建中国特色国家实验室体系。安徽、大连等加快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建立完善适应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加强重大项目经费全过程审核把关,推动载人航天、探月探火等取得重大成果。改革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扩大单位和科研人员自主权。推进产业链补链强链。整合设立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定进一步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等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构建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支持打造完整有韧性的产业链供应链。对企业基础研究、购置设备实施税收优惠,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强化财政金融联动,助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购置与应用、种源技术攻关等资金保障,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大对产粮大县、商品粮大省奖励力度,全力调动种粮农民和粮食主产区的积极性。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和增长机制。吉林、黑龙江等加强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贡献。新疆等完善“一卡通”管理,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出台离岛免税新政、原辅料“零关税”、综合财力补助等政策,稳步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采取差别化的财税政策举措,推进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
五年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2018—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每年递增200亿元,教育等行业转移支付也向贫困地区倾斜,全国832个贫困县累计整合涉农资金约9400亿元。打赢脱贫攻坚战后,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继续增加,进一步支持脱贫地区发展。江西、广西、贵州、云南、西藏、宁夏等强化资金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第一时间提出“两个确保”,全力保障患者救治、疫苗研发、疫情防控物资和救治体系建设,提高防治人员待遇。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行业、困难企业、困难群体给予帮扶,尽力减少疫情影响。湖北等加强政策和财力保障,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出台实施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多措并举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和市场主体稳岗扩岗,着力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我国失业率总体控制在相对较低水平。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保持在4%以上,生均财政保障水平大幅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取得长足进展,学生资助实现所有学段、所有公办民办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10元,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超过13.6亿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左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84元。启动实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激励引导地方深入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连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5亿人。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2018—2021年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省份净受益超过6000亿元,2022年实现全国统筹,各地基金当期缺口全部得到解决。基本完成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全链条管理进一步优化,在确保基金安全基础上实现较好投资收益。连续上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2021年底全国城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11元、530元,比2017年底分别增长31.4%、48%;烈属定期抚恤金年人均标准由2018年的25440元提高到2021年的33860元,年均增长10%左右。强化应急救灾保障。支持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夯实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基础,及时拨付财政救灾资金,全面提高应急救灾能力水平。
五年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我们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加大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力度,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资金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近五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年均增长11.3%,重点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加大重要流域污染整治,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修复治理,内蒙古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围绕“三区四带”重要生态屏障区域部署实施44个项目,完成生态保护修复面积350多万公顷。福建、重庆、青海等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改善重点地区生态。全面加强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推动出台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近五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累计4200亿元,年均增长9.6%,基本覆盖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出台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支持政策,推动长江、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制定《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浙江等探索构建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支持开展国土绿化和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保护,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积极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资金谈判,加强对全球环境基金、绿色气候基金战略引领,助力国内绿色低碳发展。
五年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我们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管理要效能,纵深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动修订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深化预算评审,北京等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预算公开内容更加细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运行,河北、河南、海南、陕西等一体化建设成效明显,浙江、广东等加快数字财政建设。现代财政国库建设深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全面实施,国库现金管理在中央和省级财政全面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扎实开展。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健全现代税收制度。简并下调增值税税率,健全抵扣链条,完善留抵退税制度。初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减除费用标准,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资源环境税收制度。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主要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基本完成,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结合增值税等税制改革进展,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关系。优化转移支付制度,创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三类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更加明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巩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成果。山西、湖南等注重定规矩、建机制、划底线,提升市县财政管理水平。推进国资国企重点改革。全面实施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基本摸清四大类国有资产家底。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管理、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派出股权董事实质化管理。江苏、四川等创新推进国有金融资本多维度监管。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强财会监督和财政内控建设。强化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转移支付全链条监督管理,完善会计审计准则制度并狠抓实施,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和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建设,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夯实财政内控制度基础,开展内控审核、内控检查、内控考评,切实提高内控实效。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遏增量、化存量,强监管、严追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缓释可控。建立常态化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始终保持高压监管问责态势。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统筹内外、互利共赢,深化国际财经交流合作,积极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聚焦人民群众生活和产业发展需要,多次自主降低关税,我国关税总水平降至7.4%的世界较低水平。用好“1+6”圆桌对话会、G20、金砖国家、10+3、APEC等多边财经对话机制,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推动将全球发展倡议核心理念写入有关财经对话成果文件。发挥中美、中英、中法、中德等双边财经对话平台作用,深化与主要经济体务实财金合作。全面落实G20暂缓最贫困国家债务偿付倡议,我国在G20成员中缓债金额最大。加强对亚投行、新开发银行、中亚学院等新机构的战略引领,着力提高我国在世行、亚行、国际农发基金等传统机构的代表性和话语权,推动设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北京办公室。聚焦资金融通深化“一带一路”倡议合作,制定“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设立并运营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全面参与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推动实施400余项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我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大幅提升至第31位。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为财政事业发展提供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政治机关建设取得新成效。紧抓快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开展以高质量党建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经济工作决策部署专项工作,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理论武装再上新台阶。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建成使用部史部风展馆,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完善财政部党校工作机制和干部培训体系,持续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履职能力。正风肃纪反腐迈出新步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差旅、会议、培训等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推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关键进展。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和廉洁文化建设。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监督,强化对年轻干部、外派挂职干部等监督提醒。基层党建质量实现新提高。建立完善部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机制,加强对部机关、监管局、部属单位、行业协会、驻外机构党建工作分类指导。深入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干部人才工作取得新进展。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优化部门机构设置,推动财政部监管局更名设立和职能转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财政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开展“一库两池一室”建设,为财政事业广聚英才。
五年来砥砺奋进,财政改革发展发生了令人鼓舞的深刻变化,财政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充分彰显。最根本的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财政工作,办好财政的事情,关键是要始终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五年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也是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脚踏实地、顽强拼搏,一点一滴拼出来、干出来、奋斗出来的。在此,我代表部党组,向全国财政系统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凝聚奋力推进财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交织,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科学谋划了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又一经典文献。财政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必须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持续下功夫,紧跟核心、追求真理、坚定道路、依靠人民、深化改革、团结奋斗,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奋力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深刻感悟核心的力量,厚植财政部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底色
船重千钧,掌舵一人。这些年,国际局势波诡云谲、风高浪急,国内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挑战层出不穷,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恢弘气魄、远见卓识、雄韬伟略,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两个确立”写在新时代伟大征程上,是我们党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财政部门为党中央治国理政、当家理财做具体服务保障工作,政治性是第一属性,讲政治是第一要求。必须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上,落实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上,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持对党绝对忠诚。要持续完善财政系统落实“两个维护”制度机制,强化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工作体系,把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体现到谋划预算安排、制定财政政策、推进财税改革的全过程各环节。对习近平总书记关心的重大问题、提出的重大战略、作出的重大部署、交办的重大任务,都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谋划推进,主动作为、一抓到底,全力以赴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财政部门落地见效。
(二)进一步深刻感悟真理的力量,坚持不懈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指导财政新实践
伟大时代产生伟大理论,伟大理论指引伟大实践。当代中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前所未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一系列原创性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科学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指引我们一路披荆斩棘、从胜利走向胜利。面对财政领域的突出矛盾和越来越多的两难多难问题,要坚持把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立身之本、为政之道、处事之规、行为之舵,力求全面、系统、准确理解和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财政各级党组织要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引导财政党员干部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用相长,不断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观察财政新形势、研究财政新情况、解决财政新问题的能力水平。
(三)进一步深刻感悟道路的力量,健全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财税政策体系
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以贯之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只用几十年的时间就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发展历程,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这条路不仅走得对、走得通,而且走得稳、走得好。现在,我们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大道,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肩负的责任重大、使命重大。要准确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必须遵循的重大原则,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使财税政策制定、制度安排设计、管理方式方法等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要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聚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安排,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集中财力办大事。要始终从国情出发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既不好高骛远,也不因循守旧,坚定不移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走下去。
(四)进一步深刻感悟人民的力量,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们党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历史进程中,都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之一,这是由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决定的。财政部门要坚持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健全民生领域投入保障机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要坚持做大“蛋糕”、分好“蛋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财力倾斜,推动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要坚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进一步深刻感悟改革的力量,在更高起点上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破解发展中面临的难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除了深化改革,别无他途。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深化改革作出新的部署,明确提出要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财政部门要在既有改革成果基础上,加快建立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财税体制。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深化预算绩效管理。落实好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加快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设置,厘清边界和功能定位。优化税制结构,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强化税制的累进性。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更有效履行财会监督主责,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同时,要充分发挥财税改革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支持和促进其他重点领域相关改革,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六)进一步深刻感悟奋斗的力量,始终保持财政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
敢于斗争、敢于胜利,是我们党不可战胜的强大精神力量。新时代十年,党中央带领人民有力应对来自政治、经济、意识形态、自然界等各方面风险挑战考验,充分证明胜利是斗出来的,成就是干出来的。我国发展已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面对一些躲不开、绕不过的风险挑战、矛盾问题,财政部门必须以“等不起”的危机感、“慢不得”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要坚持系统观念,高度警惕各类风险的关联性、传染性,加强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基层“三保”、财经纪律等矛盾问题的预研预判,下先手棋,打主动仗。要坚持底线思维,营造于我发展有利的外部环境。要磨砺斗争品格,主动接受更为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全力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挑战。
新时代新征程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惟其艰巨,所以伟大;惟其艰巨,更显荣光。”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决心,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更加过硬的能力作风,一步一个脚印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在国家强起来的伟大进程中展现财政担当、作出财政贡献。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突出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财政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全面分析当前国内国际形势,对2023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政策取向、重点任务作出部署,特别强调了5个纲举目张的重大问题,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战略性、指导性。李克强总理在讲话中回顾了2022年和近年来经济工作,对做好2023年工作提出了建议。李强同志在总结讲话中进一步布置了2023年经济工作安排。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稳预期、强信心,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3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完善减税降费措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财政宏观调控效能,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持。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23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更直接更有效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重点要把握5个方面:一是完善税费支持政策,着力纾解企业困难。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助企纾困需要,在落实好前期出台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措施,增强精准性针对性。二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支出强度。统筹宏观调控需要和防范财政风险,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化组合财政赤字、专项债、贴息等工具,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为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提供财力保障。对标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调整完善财政政策,深入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增强财政政策针对性有效性,更加注重可持续。三是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支出效率。坚持有保有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支持科技攻关、乡村振兴、区域重大战略、教育、基本民生、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四是均衡区域间财力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提高地方财力保障水平。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健全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推动财力下沉,全力保障基层“三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体系,促进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公共服务成本相衔接,增强资金分配科学性合理性。五是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防范财政风险。硬化预算约束,严格财政收支规范管理,健全监督监控机制,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巩固拓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成果。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重、挑战多。要对标对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更好统筹经济政策和其他政策,更好统筹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加大财政宏观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第一,增强财政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大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要优化完善助企纾困政策。对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措施,根据实际情况,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及时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整治违规涉企收费,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继续实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要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推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支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支持国有企业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要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调整完善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举措,统筹运用税费减免、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政策,多渠道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加强就业公共服务,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第二,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要强化政府投资对全社会投资的引导带动。在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上加大投资,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强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部门协同,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项目储备质量,专项债券项目要确保融资和收益平衡。适当提高资金使用集中度,优先支持成熟度高的项目和在建项目,并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做好衔接。政府投资要讲究绩效,向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地方倾斜,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要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在推动稳定就业、依靠就业创造收入的同时,加大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特别是提高消费倾向高、但受疫情影响大的中低收入居民的消费能力。支持重点城市加强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提升重要生活物资流通保供能力和效率。再支持一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畅通物流网络。继续支持各地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节能产品等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同时,要加力稳定外贸外资。完善关税、进口环节税收和出口退税政策,优化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式,鼓励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支持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能源资源等产品进口,深入开展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促进外贸稳定、产业升级。逐步扩大“零关税”清单,加大压力测试,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
第三,提升科技投入效能,推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要强化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继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提高原始创新能力。推动优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形成国家实验室体系。研究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管,保障下放的自主权接得住、管得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落实好税收、政府采购、首台(套)保险补偿等政策,深入实施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提升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要支持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适当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加大对产粮大县奖励,更好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风险保障作用,提升粮食收储调控能力。向耕地、种子和科技要产能,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和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先进农机创制应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全过程转型。继续增加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重点向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地区倾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加快防疫、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第四,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要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央财政增加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规模,地方也要加大投入,确保落实“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研究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支持地方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落实学生资助政策。要促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大力度支持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保障好疫情防控所需资金。适当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合理确定、规范调整医保待遇水平,防止超越基金承受能力。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落实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做大做强战略储备基金。完善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调整机制。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保障好因疫因灾遇困群众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要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积极推进国家公园建设。继续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做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深入实施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重点海域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落实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推动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要坚决兜住基层“三保”底线。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省级财政要进一步统筹财力,帮助基层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突发问题。基层财政要强化管理,将“三保”支出足额纳入预算安排,在执行中重点保障,确保“三保”不出任何问题。
第五,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要继续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要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治理。从解决基础性问题入手,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有效治理,防范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逐步剥离政府融资功能,聚焦主业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政府和企业界限清晰、责任明确、风险可控的良性机制。要积极配合防范化解重要领域风险。各级财政部门要有综合视野、全局意识,密切关注本地区相关领域的风险隐患,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参与风险处置过程中要守住财政底线。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配合做好保交楼、稳民生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第六,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要优化预算管理制度。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和标准,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质量,抓实抓细重点绩效评价,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良性循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应用,将政府债务、资产、绩效等业务逐步纳入,提高数据质量,依托一体化系统加强财政运行监测预警。推进“数字财政”工程建设。统筹协调财政库款管理、政府债券发行与国库现金运作,进一步盘活财政间歇性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效益、控制财政筹资成本。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全面提升管理科学性。要完善税收制度。推进增值税制度改革,畅通抵扣链条,优化留抵退税制度设计。要强化国有资产和资本管理。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下大力气推进资产盘活,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月报制度。提升国有资产报告编报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加强数据共享和成果运用。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和财务监管职能,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建立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推动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要加强会计管理工作。推进现代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推动会计管理高质量发展。健全企业会计准则闭环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加快会计凭证数字化管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一体化管理,强化会计审计信息安全。建设全国统一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会计人员管理各项工作“一网统管”。
第七,大力加强财会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近期中办、国办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按照意见要求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要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形成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各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坚持把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财会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聚焦减税降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金融债务风险等重点开展监督。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严肃查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等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强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形成监督合力。要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强化人才培训教育,探索运用“互联网+监管”、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成效。各地监管局要在联席会议机制领导下,充分发挥派出机构就地就近监管优势,在财会监督方面多实践、多探索,更好发挥作用。
第八,深化对外财经交流合作,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要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以多双边财经对话机制为抓手,统筹运用G20、金砖国家、10+3、APEC等合作交流平台,务实开展对美、对欧等双边财金对话,促进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加大对全球发展倡议资源投入,提升对全球重大议题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推动亚投行高标准运营、保持稳健发展势头,支持新开发银行做大做强、稳步吸收新成员,积极参与世行、亚行、国际农发基金等传统机构政策和治理改革。要加强多双边经贸合作。深入开展关税减让、数字经济、贸易与环境等领域研究,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灵活务实推动中国与厄瓜多尔、尼加拉瓜、以色列、塞尔维亚等自贸谈判取得积极进展,扩大高标准自贸区网络。要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扎实做好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相关工作,精心筹办资金融通分论坛。推动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提高运营效能,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健全多元投融资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财政部门管理国家“钱袋子”、“账本子”,必须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推动财政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过硬。要深化党的政治建设。始终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贯彻落实情况强化督查巡视,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学习和专题研讨、个人自学和组织培训、线下学习和线上教育相结合,多形式分层次抓好教育培训全覆盖。按中央部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结合财政职能,扎密扎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笼子。修订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持严的基调,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支持驻部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聚焦政策制定、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关键领域和环节,加大财政公权力监督力度。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深入推进财政内控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体系,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精准化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始终警钟长鸣。要坚定不移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大抓基层鲜明导向,突出政治功能、强化组织功能,继续聚焦“四强”党支部创建,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和管理监督,扎实做好新时代财政人才工作,努力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同志们,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财政部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勠力同心、勇毅前行,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中国财政》2023年第1期
文章来源:《中国财政》,原文标题:《刘昆: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