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多了外人“借办公室”、“搞假公章”装银行人搞诈骗的,哪想还有监守自盗的。
6月9日,赤峰银保监分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送达公告。公告显示,巴林左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方红分社的员工盛淑玲在工作期间,盗用贷款调查岗、审批岗的账号和密码,登录信贷管理系统,违法虚增授信,形成违法违规贷款9笔,金额558万元。
同时,盛淑玲违规使用业务公章,为未结清贷款客户出具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致抵押物在贷款未偿还情况下被释放。
赤峰银保监分局认为工盛淑玲应对上述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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