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成立执行委员会实行集体决策,宝能系三名高管被免职

澎湃新闻
24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中炬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原公司董事长余健华继续当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免去田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免去孔令云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免去秦君雪副总经理的职务。被免职的三人均为宝能系成员。

7月24日晚间,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炬高新,600872)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中炬高新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的改选工作。同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中炬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原公司董事长余健华继续当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免去田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免去孔令云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免去秦君雪副总经理的职务。

澎湃新闻注意到,被免职的三人均为宝能系成员。其中,田秋于2022年8月进入中炬高新,2014年至2022年任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中心副总经理、宝能新零售集团副总裁;负责集团旗下上市公司的投后管理,熟悉资产重组、引进战略投资、推进IPO等工作。而孔令云和秦君雪则刚刚在7月17日由原董事会选举聘任,两人当前均在宝能集团任职。

7月24日晚的公告称,为更加有效地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事会成立执行委员会,由余健华、林颖、吴剑、张万庆作为执行委员会委员,其中余健华作为执行委员会主任,执行委员会在董事会的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实行集体决策、集体负责制。

公司将市场化选聘专业管理团队。在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职务空缺期间:①执行委员会代行空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选聘总经理、副总经理后,由新当选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履职;涉及的对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审批的事项根据执行委员会决议执行;②由公司董事、执行委员会主任余健华代行财务负责人职务、董事会秘书职务,直至公司选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之日为止。

执行委员会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成立,在总经理、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到位并能正常履职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解散或由董事会决议解散。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原文标题《中炬高新:成立执行委员会实行集体决策,宝能系三名高管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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