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入市,将带来多少资金?
9月10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释放重要利好,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引导保险资金更大力度地支持资本市场。其中,《通知》对于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风险因子从0.35调整为0.3;投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风险因子从0.45调整为0.4。
东吴证券胡翔等分析师在9月11日的报告中写道:若释放最低资本全部增配沪深300股票,对应资金为1953亿元。
具体测算过程,报告写道:
“2023年7月末,险资投资股票和证券投资期末余额为3.55万亿元,我们假设其中股票占比为60%,(其中假设投资沪深300比例为50%,投资科创板比例为5%),则考虑风险分散效应前静态释放最低资本为586亿元,若这部分资金全部增配沪深300股票,对应股市资金(除以风险因子0.3)为1953亿元。”
与此同时,《通知》将保险公司剩余期限10年期以上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的比例,从目前不超过35%提高至不超过40%,鼓励保险公司发展长期保障型产品。
东吴证券经过测算预计,若以1Q23全行业平均偿付能力充足率190.3%为样本,预计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可以提升18.6个百分点。
具体报告写道:
“2022年以来,偿二代二期工程实施,经过我们倒算,头部寿险公司中太保人寿、泰康人寿、太平人寿已按照过渡期政策实施,上述公司计入核心资本的保单未来盈余超过核心资本的35%(目前宽限至45%),预计对该类公司资本缓释相对明显。
我们估计当前行业寿险净资产规模约为2万亿元,对应释放比例12.8%(1/0.65-1/0.6),对应实际资本释放金额约为2564亿元,按照1Q23寿险公司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09.70%测算,对应考虑风险分散效应前动态释放最低资本约为2337亿元。”
总而言之,报告认为,《通知》对保险公司带来双重利好:
从基本面来看,通过释放最低资本缓解偿付能力压力;
从估值来看,鼓励长期资金入市,尤其是沪深300指数成本股,保险股作为蓝筹股也有望迎来估值修复。
本文观点来自东吴证券研报《释放入市资金,优化偿付能力,保险股迎双击——<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点评》
分析师:胡翔S0600516110001、葛玉翔S0600522040002、朱洁羽S060052009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