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亿元,光大证券子公司与招商银行、华瑞银行和解

涉及部分和解款分期四年清偿。

9月20日晚,光大证券发布一则“和解”公告。

据公告内容显示,光大证券旗下子公司光大资本与上海浸鑫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两家优先级合伙人之利益相关方招商银行及华瑞银行两起案件已经终审并进入执行阶段,

经双方协商,已制定执行和解方案并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光大资本拟分别与招商银行及华瑞银行签署执行和解协议。

最终,以26.4亿元履行两案终审判决确定的全部支付义务。

其中,与招商银行的执行和解款分期四年清偿,与华瑞银行的执行和解款一次性清偿。如光大资本未能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则对方有权申请恢复执行终审判决。

和解资金主要来源于相关诉讼前期冻结资产及后续处置变现所得,一时退出困难部分,公司或子公司 可在必要时向光大资本提供流动性支持、借款等形式的相关财务资助。

 执行和解协议全部支付义务履行完毕后,光大资本及其子公司与招商银行及华瑞银行相关诉讼、仲裁项下不存在任何未了结债权债务,相关诉讼、仲裁即告执行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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