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价”引爆双11第一场混战:买贵必赔,怎么赔?

中新经纬
京东客服称差价由京东平台承担;天猫客服表示“系统自动核算处未显示谁出”。两个平台对“买贵必赔”的服务均有多种限定。

2023年双11刚开局,围绕着“全网最低价”,平台方京东、李佳琦直播间、品牌方海氏陷入了一场难解难分的混战,引爆了社交媒体。

对于消费者来说,哪里能买到全网最低价固然重要,但真正解决后顾之忧的是多家电商平台宣布的“买贵必赔”。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一不小心买贵了,谁来赔?怎么赔?

谁在说谎?

10月24日,京东一采销发朋友圈称,因为某款海氏烤箱在京东平台上的价格比李佳琦直播间低,违反了品牌方与李佳琦签署的“底价协议”,自己突然收到了品牌方的律师函,并质疑头部主播要求品牌“二选一”,还称这次补贴费用是京东“自掏腰包”。

随后,“京东采销喊话李佳琦”等多个相关话题冲上微博热搜。

当晚,涉事方李佳琦所在的美ONE、海氏相继发声回应。

美ONE称李佳琦直播间和海氏品牌没有签订所谓的“底价协议”,且从未要求品牌进行任何的“二选一”,直播间商品的定价权在于品牌。

海氏烤箱也发布声明称,海氏品牌没有和京东采销人员所指的渠道签订任何“底价协议”,海氏在双11期间对该烤箱定价按各平台营销节奏,将最低销售价全网拉齐。“京东采销人员未与品牌协商,擅自单方面调低产品价格,调低价格出售的烤箱,每一台的损失都是由海氏承担,并非京东采销声称的由平台补贴费用。”

“全网最低价”争夺战

截至发稿,这场在2023年双11开局日突发的舆论风波仍在发酵,其讨论热度甚至超过了双11本身。而纵观这场混战,其根源是平台对于“全网最低价”的争夺。

今年双11,平台们都在拼低价。两大头部玩家,天猫主打“全网最低价”,首次大规模推出官方直降、立减;京东更是直接将双11主题定为 “真便宜”,参与百亿补贴的商品数量达到618时的两倍。

为保证“全网最低价”,天猫推出“买贵必赔”服务;京东则主打“买贵双倍赔”“超8亿商品享全程价保”等。

口号喊出去了,看上去福利也有了,但问题是,如果真的买贵了,怎么赔?谁来赔?

天猫客服称,消费者购买带有“买贵必赔”标识的商品,如在支付成功24小时内发现该商品的百亿补贴到手价,高于频道内同款商品或特定平台上同款商品的价格,可向平台提出申请,经平台核实后可获得相应补偿红包,也就是差价。所谓“特定平台”,包括拼多多-百亿补贴、京东-自营、唯品会、国美。

京东客服也提到,目前“买贵双倍赔”服务支持与拼多多百亿补贴、淘宝百亿补贴、唯品会、天猫、京东(含网站、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商城及小程序等)、途虎养车APP平台内的同款商品价格对比,如消费者发现订单实际支付金额高于同款商品的价格,可在订单支付后24小时内提供有效凭证申请双倍差额退款。

中新经纬注意到,两家平台推出的上述服务均有着各种限定。比如,在天猫平台,因红包(含消费券)、限量优惠(如限量发放的品类券、官方补贴、百亿补贴券)、天猫积分、淘金币抵扣、秒杀和赠品等带来的降价不在退差范围内。

京东也明确指出,部分预约预售商品(仅不超过48小时发货时长的非定金预售可以赔付)、限时限量优惠商品(拼多多秒杀万人团、天猫聚划算商品可以赔付)、VIP用户/会员用户权益购买商品/新人首单权益商品、需购买多件才可使用的满减优惠等特殊优惠不予赔付,且销量低于30件的商品不计入比价和补偿范围。

至于赔付差价的钱谁出,京东客服称由京东平台承担。天猫客服则表示“系统自动核算处未显示谁出”。

26日,中新经纬以消费者身份咨询天猫平台上一家参与“买贵必赔”活动的店铺客服,对方称“买贵必赔”是平台活动,赔付差价不由商家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在京东,针对同一订单,消费者或无法同时享受到“买贵双倍赔”和价保服务。

据京东客服介绍,享受“买贵双倍赔”服务的多是百亿补贴的商品,而百亿补贴商品不支持价保。

京东在“买贵双倍赔”申请指南中也提到,针对某一订单,如用户已获得“买贵双倍赔”服务或价保服务中任一服务补偿的,则用户在申请另一服务时须以实付订单金额扣除已获得任一服务(补偿)金额后的价格作到手价。

25日,京东公布,自10月23日晚8点开启至24日零点,价保服务已经为消费者节省1.02亿元。

法律人士:平台应尽详细告知义务

平台推出“买贵必赔”服务,在某种程度上消除了消费者对于“买贵了”的部分担忧。

针对这一服务,有网友在微博上留言称“再也不用担心买到贵的了”“冲着买贵必赔,也可以大胆冲了”。不过,也有人提出质疑,如果只是退差价,就应该是“买贵退差价”,而不是“卖贵必赔”,“赔和退明显不是一个意思”。

河北厚诺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家茂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买贵必赔”是平台单方承诺给予消费者保障的自设义务行为,有利于消费者的利益,但是“退”和“赔”确属不同含义。

“普通消费者理解的赔偿一般具有惩罚性质,即‘既退又赔’,若平台在推出‘买贵必赔’时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如在相关页面未设置醒目提示或者弹窗提示说明该服务的性质、含义,则具有一定的误导性。”雷家茂称。

此外,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提到,消费者理解的“差价”和经营者理解的“差价”或也有不同。“比如是否叠加使用了优惠券,是否有赠品等。”

因此,陈音江建议平台方在推出“买贵必赔”服务时,全面、准确、真实地告知消费者该项服务的具体规则,包括价格信息、赔付条件等与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

“一开始就要讲清楚,不能等到产生纠纷时又朝着只利于商家、不利于消费者的方向去解释,这样就有可能会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陈音江向中新经纬表示。

雷家茂也提到,平台应对“买贵必赔”服务尽到详细的提示说明义务。“可以采取在相关页面用醒目字符、活动字符或者弹窗的方式进行提示说明,避免消费者误解而引起纠纷。”雷家茂称。

本文作者:闫淑鑫,来源:中新经纬 (ID:jwview),原文标题:《“最低价”引爆双11第一场混战:买贵必赔,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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