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网集中披露的多份判决书显示,河南伊川农商银行的多个分支机构中,有包括支行行长、副行长和客户经理在内的多名银行工作人员涉及违法发放贷款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等行为,被判处三年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已公开的法律文书来看,这起案件有典型的“窝案”特征,致使贷款申请、审查程序长期流于形式,最后造成该行重大损失。
多名支行行长违法放贷数十亿元
日前,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披露了多则案由为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判决书,涉案者包括伊川农商行平等支行两任行长金某卿和彭某、伊川农商行彭婆支行原副行长冯某君,以及某某路支行原行长何某武等人。更触目惊心的是,这些涉案人涉案时长甚至横跨2011年至2022年,有人涉案金额更是高达数十亿元。
例如,时任伊川农商行平等支行行长的金某卿犯违法发放贷款罪、挪用资金罪,其继任者,时任平等支行行长彭某同样犯违法发放贷款罪,二人分别于2022年6月30日被孟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6日被逮捕,随后被羁押于当地看守所。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8月至2018年1月,金某卿担任伊川农商行平等支行行长及支行贷款管理小组组长,负责支行内部管理及信贷业务审查、审批工作。其间,在金某卿的主导下,信贷员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等没有尽职履行调查责任,金某卿也没有尽职履行审查责任,长期违反国家规定审批发放贷款,并在贷款到期后,为借款人发放换据贷款增加额度以贷倒贷,使贷前调查、贷款审查、审批流于形式,致使银行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除此之外,金某卿还利用其担任支行行长的职务便利,为帮助自己同样在银行工作的妻子季末冲存款任务,将平等支行资金池账户部分资金转入金某卿妻子所在银行,挪用资金达9次,挪用资金累计达2.14亿元,单次最多达6000万元。
2011年8月至2017年12月,彭某担任伊川农商行平等支行副行长兼客户经理A岗,在时任行长金某卿的主导下,彭某违反国家关于贷款发放的规定,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等未尽职履行调查责任,使贷款调查流于形式,撰写缺乏真实性的调查报告提供给银行贷款审批部门,致使贷款发放。
经审计,金某卿在任职平等支行行长期间,审批发放贷款561笔,金额44.76亿元,截至2018年1月末,上述贷款形成存量83笔,金额6.72亿元。彭某在任职伊川农商行客户经理A岗期间,违法发放贷款156笔,金额12.05亿元,截至2017年末,上述贷款形成存量25笔,金额2.08亿元。彭某在任职平等支行行长期间,审批发放贷款199笔,金额19.77亿元;截至2022年6月末,上述贷款形成存量89笔,金额4.63亿元。
判决书显示,伊川农商行存在的贷款乱象并不是个例,还存在多个分支机构中。另一则判决书显示,伊川农商行彭婆支行副行长、客户经理冯某君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职务侵占罪。其中负责信贷业务的冯某君违反国家规定,对贷款人的真实性、借款用途、担保能力等未尽职调查,撰写内容不真实的调查报告提供给银行贷款审批部门,导致贷款发放。经审计,违法放贷共计171笔,金额5.89亿元,截至2022年5月,结欠本金仍有1.79亿元。
此外,冯某君利用其负责信贷业务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构贷款用途、购销合同、虚假资产证明材料等,以刘某的名义在彭婆支行贷款200万元,用于其个人经营酒吧、消费等;以张某的名义在彭婆支行贷款60万元,该款项转入其控制账户后用于个人购车,后形成75万元存量贷款未归还。
值得注意的是,另外一则判决书显示,伊川农商行某某路支行原行长何某武,指使韦某刚先后以韦某刚本人及王某、偃师市盛腾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使用虚假贷款资料在某某路支行贷款共计3800万元,此外韦某刚还帮助何某武违法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数名下属被追责,多人获刑10年以上
作为同一家银行的数任支行行长、信贷员由于在违法发放贷款行为中,负有连带责任均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多份判决书中,金某卿、彭某的供述让这些巨额违法放贷行为的细节浮出水面。
金某卿和彭某证言称,平等支行发放贷款实际上操作的流程是领导直接交办的贷款,支行行长直接通知平等支行的信贷员们办理,贷户通过找冒名贷款人、虚假贷款手续、注册空壳公司以及贷款到期后进行贷款换据,由于是领导交办的贷款,信贷员不得不办理,就没有尽职尽责调查,致使贷前审批流于形式,贷后审查走过场。在贷款到期后,又为贷户续贷、增贷,形成恶性循环,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
另外,苏某明等17名实际用款人,以空壳公司或者名义借款人的名义,虚构贷款用途,使用虚假的贷款资料从平等支行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的案件证据显示,在时任行长授意、指使下,李某勇、张某现、丁某菡等人作为信贷客户经理,明知借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没有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等认真履行调查职责,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的事实。
胆大妄为的违法发放巨额贷款的行为,最终东窗事发,涉案人及信贷工作人员先后被逮捕,并被司法机关判处3年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中金某卿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万元。彭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另外,平等支行涉案客户经理李某勇累计签字发放贷款234笔,金额共计14.55亿元,形成存量贷款38笔金额共计2.09亿元,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7万元;客户经理张某现共计违法发放贷款30笔,金额共计7630万元,形成存量贷款4401万元,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客户经理丁某菡违法发放贷款15笔,金额共计1.85亿元,形成存量贷款230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元。
伊川农商行彭婆支行原副行长冯某君,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原董事长落马
值得注意的是,伊川农商行此前董事长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据河南新乡市纪委监委网站,伊川农商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康凤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新乡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伊川农商行是河南省成立的第一家农商行,于2009年挂牌开业,2019年10月遭遇“挤兑”风波,后造谣者被拘,当地政府也提醒储户勿听信谣言。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9年7月,中诚信国际曾将伊川农商行的主体信用等级和债项评级双双下调,其主体评级由AA-下调为A+,将“18伊川农商二级01”的信用等级由A+下调为A。
在后续评级过程中,伊川农商行未提供评级所需完整材料,因此评级机构无法对伊川农商行的信用状况作出判断。2020年11月,中诚信国际公告称终止对伊川农商行的主体及相关债项评级。
彼时,中诚信国际解释称,之所以下调该行的评级是该行所在区域及行业集中度较高、逾期贷款和不良贷款大幅增长、拨备计提对盈利和资本产生不良影响,存款稳定性较差、中小微贷款集中投放加大信用风险管控难度、产品和服务较为单一以及管理风险和内控水平有待提升。
本文来源:券商中国 ,原文标题:《突发利空,美股大跌!这家农商行多名支行长被判重刑,发生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