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规内控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国信证券被出具警示函

木辛
存在四项违规行为

4月19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深圳证监局披露的信息,经查,国信证券合规内控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个别标的黑名单管理不到位、个别标的尽职调查不充分、在业务融入方出现风险后仍多次有条件延期造成大额损失;二是纾困产品管理不足,部分纾困资管产品投向纾困用途的资金未达到规定比例;三是私募子公司管理不到位,个别产品未经备案开展业务、个别基金部分投资款被合作方挪用;四是存在为金融机构及其管理产品规避监管提供便利、为未备案的私募产品提供外包服务、信息隔离墙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三条、第六条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经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正)第三条、第六条的规定。根据修正前和修正后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国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深圳证监局表示,杜海江作为国信证券时任分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高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根据修正前和修正后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杜海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