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们,你们有想像过成为金融机构的高管么?
如果有一天,一家私募机构突然“任命”你为公司高管——在不通知你的情况下。
这究竟是“天上掉馅饼”,而是“天上砸下一口锅”?
日前,两件处罚公告,把私募行业的这个隐蔽角落悄然揭露了出来。
“高管”现身“打假”
根据中基协公布的罚单:一家名为上海湘三投资的私募,日前遭到公司注册资料中“合规风控负责人”汤某的“检举”。
检举涉及的“问题”匪夷所思。
汤某称,上海湘三投资在经其允许的情况下,把其注册为合规风控负责人。而他“从未在上海湘三工作过,从未与这家私募签订过劳动合同,这家私募更未向其发放过工资,”
根据汤某向中基协提供了自己的社保记录,2009年-2023年,他的社保是由一家期货机构为其缴纳的,这说明其雇主并非上述私募公司。
还汤某出示了相关劳动合同文件,自证“清白”。
“诡异”不止一处
诡异的地方,还不止于此。
按照要求,私募机构在向协会申报时,需要填报高管的从业历史,并提供证明人联系方式。
上海湘三在上报时,把汤某此前就职的情况填写为另一家上海私募机构B,并录入了证明人的手机号。
但中基协在拨打这位证明人的手机时,发现该联系方式是空号。之后,协会直接联络了私募机构B,结果证明汤某从未在私募B工作过。
至此,汤某被有关方面证实与上海湘三毫无工作关联,他被人“误填写”的私募B的从业简历,亦是虚假。
最终中基协认定,上海湘三向官方填报虚假高级管理人员信息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相关规定。
“法人”也有问题?
上海湘三的奇葩行为,还不止这一桩。
2023年9月,中基协展开行业自律检查,在致电给这家私募机构登记的法人谢某,却得到了一连串“意外”的答案:
其一,谢某自述已经离职,与上海湘三并无劳资关系。
其二,谢某称昔日在职期间仅承担项目经理的职务,主要负责产品遴选与谈判。
其三,谢某本人自称对上海湘三将其填报为法人的情况完全不知情。
但中基协进一步的调查显示:工商登记信息有载明谢某在2020年4月担任私募法人,一年后法人变更为杨某的变更记录。
协会随即要求谢某提交在上海湘三任职的相关材料,但此时,谢某已不知所踪。公告显示,中基协两次电话与其联络,均未能与之联络上。
此外,协会要求上海湘三进一步提供公司运作、人员以及产品的情况说明与证明材料等,但这家私募也未配合自律检查工作。
最终,中基协决定撤销上海湘三的管理人登记。
员工“升职”并非孤例
类似上海湘三的“幽灵高管”事件,在私募行业并非孤例。
资事堂在梳理协会的相关文书时发现,一家名为嘉和源资产(化名)的私募近日也被“点名”,同样涉及虚假填报高管信息。
涉及的资深人士姓高。
高某自述,是2013年入职嘉和源,2019年与这家私募解除劳动关系的。
然而,嘉和源填报的机构高管信息却显示:从2018年11月-2020年7月高某一直在担任这家私募的合规风控负责人。
中基协调查还发现:高某仅是嘉和源的一般员工,但这家私募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登记为合规风控负责人。
更为荒诞的事:高某莹得知后,与“老东家”联系,却多次沟通无果。无奈之下,高某莹决定向中基协申请办理强制离职。
中基协指出,嘉和源公司存在虚假填报高管信息等诸多违规行为,决定撤销其管理人登记资格。
揭开行业现实
那么上述私募机构为何要制造出“幽灵高管”,特别是在合规风控岗位领域呢。
按照业内说法,私募机构除了法定代表人作为法定高管,合规风控负责人亦具有法定高管的功能,后者的岗位职责是杜绝所在机构的展业法律风险,以及产品运作运营等相关风险解决。
但私募合规风控负责人需要一定的相关领域从业经历,并非一个“职业小白”就能担任的。
相关规定要求:私募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具有3年以上投资相关的法律、会计、审计、监察、稽核,或者资产管理行业合规、风控、监管和自律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
比如曾在商业银行、券商、公募、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及相关资产管理子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投资相关的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监察稽核、法律事务等相关工作等。
在这样较高的标准要求下,一些规模小、团队实力弱的机构,开始在备案“资料上”做文章,最终造成了造假的情况。
“莫伸手、深受必被捉”,上文两个荒唐的“幽灵高管”事件,后续就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