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入另册”的机构股东们

吕澜
遏制乱象、警示教育

2024年6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后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公开了第六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涉及38家机构。

这些机构因作为金融机构股东时,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事实确凿而被公开。

从2020年7月至2024年6月,金融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先后公开了六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对行业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

“公开对所在机构日常经营的影响是积极正面的公开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对所在机构的其他股东和机构自身也是一次警示教育有利于督促其树立诚实守信理念,规范股东行为和股权事务管理,进一步夯实机构的公司治理基础”。

监管部门在2020年首次公开相关名单时的答记者问中,做上述表态。

38名机构进入第六批名单

6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开第六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共有18名,具体名单如下图。

持股多家中小金融机构

据悉,此次公开的18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涉及持股的金融机构包括农商行、民营银行、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

工商信息显示,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远洋资本有限公司、景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吉林省九洲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康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藏财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山东浩信集团有限公司7家公司曾为信泰人寿的股东。

在监管机构之前披露的罚单等信息显示,上述7家公司涉及在相关公司“股权转让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

而经历了年内几轮股权完成转让后,上述7家公司已不再持有信泰人寿股份。如今,信泰人寿的大股东为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除了信泰人寿外,洪城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百X人寿、江X银行的股份;锦达华夏(天津)有限公司持有天津金X银行的股份;驻马店市永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确山县鑫源水泥粉磨有限公司持有确X农商行股份等。

涉及的金融机构可谓各种各类。

遏制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乱象

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信息,本次公布的股东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违规代持银行保险机构股权;隐瞒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存在涉黑涉恶等犯罪行为。

无论是入股资金来源不合规、违规代持还是隐瞒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等,均涉及到相关机构的入股资质问题,因此被严处严罚,并不意外。

金融监管总局还表示,此次公开意在不断加强和改进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持续开展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整治,聚焦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问题,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力遏制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乱象

此前已公开五批次

监管部门还表示,截至目前,金融监管总局累计向社会公开五批次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起到了加大惩戒力度、严肃市场纪律、强化社会约束的良好效果。

而此次向社会公开第六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是为了持续发挥震慑惩戒作用。

监管部门还强调,这是结合近期执法情况,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且社会影响恶劣的股东,坚决予以公开。

下一步,他们将紧紧围绕强监管严监管,全面强化对银行保险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审查,聚焦“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严惩违规占用资金、违规关联交易等不法行为,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维护合法投资者利益,依法保护银行保险机构和金融消费者权益。

前五批名单包括谁?

那么,金融监管总局此前公布的五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还包括谁呢?

具体来说,它包括了从事各类业务的公司,总体上实业公司、物资公司、贸易公司的占比略高一些(见文末附图),此外还包括部分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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