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私募机构日前被北京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
根据相关监管机构发布的决定公告,新毅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后简称“新毅资产”)因为存在多个违规行为而被“警示”。
该机构的违规行为包括,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的行为。
除此之外,新毅资产还被认定,未能勤勉尽责,审慎履职;没有做到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科学有效评估,从而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投资者的行为。
由于存在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新毅资产被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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