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鸟公告,控股股东太平鸟集团及其控制的宁波鹏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将持有的公司5.00%和6.23%股份转让给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江波。本次转让属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变,不涉及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转让完成后,太平鸟集团持股38.3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张江平和张江波共同控制67.87%股份,仍为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