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河南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发布公告,河南农商联合银行、郑州农商行、河南中牟农商银行等25家法人机构已分别完成内部公司治理程序,审议通过了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河南农商银行(最终名称以监管部门核准为准)相关事项并形成决议。
公告指出,这25家法人机构将通过新设合并方式组建河南农商银行,并同意确认并授权河南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专职专责推进组建河南农商银行的具体工作。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确认聘请中介机构开展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处置净资产等事宜,以及办理河南农商银行组建的其他相关事项。
此外,公告明确,25家法人机构的原股金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进行处置,所有债权和债务将由新成立的河南农商银行承接。自清产核资基准日至河南农商银行开业期间的经营损益,将由成立后的河南农商银行全体股东享有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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