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洪涛: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重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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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洪涛公告,2024年1月29日,公司收到债权人惠州市中和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2024年5月24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2024年7月29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民事裁定书》,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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