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财险新规冲击波:9家险企或临线上展业限制

靴子终于落地。

征求意见稿发布近3年后,金融监管总局于8月9日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财险公司互联网业务规范。

信风(ID:Tradewind01)总结,《通知》有四大重点。

一是明确“门槛”。

《通知》明确财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业务条件有三:

一是最近连续四个季度综合、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75%;

二是最近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及以上;

三是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信风(ID:Tradewind01)不完全统计发现,安心财险、长安责任、前海联合财险、富德财险等9家公司最近四个季度表现不符合“综合、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75%”与“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及以上”要求,未来将无法销售互联网产品。

不过上述公司多已关停互联网渠道。

信风(ID:Tradewind01)查询金融监管总局财产险公司备案产品目录发现,9家公司中仅前海联合、安华农险、珠峰财险3家仍有互联网产品在售,具体数量分别为2个、4个、13个。

《通知》对已经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财险公司给予至2024年底的过渡期,2025年后上述产品或集体下架。

二是明确经营区域。

为保障服务能力,险企公司业务有属地限制。

实际操作中,部分中小公司获批经营省份仅个位数,产品却可通过互联网渠道在全国流通。

对于这一矛盾,《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财险公司可将互联网产品经营区域拓展至未设立分公司的省份。

但车险、农险、船舶险、特殊风险等区域性较强的产品并不在此列。

《通知》明确,财险公司不得将车险经营区域拓展至未设立分公司的省份。

若具备较强能力,且与相应地区市场匹配,应报监管经评估、许可后实施。

不得通过互联网方式拓展农险、船舶险、特殊风险等险种经营区域。

《通知》同时申明,严禁财产保险公司将线下业务通过互联网方式拓展经营区域,规避属地监管。

三是强调短期人身险规范。

依照规定,财险公司可经营短期健康险、意外险。

虽然健康险、意外伤害险在精算标准和财务处理原则方面更贴近于财险,但其依旧属于人身险,且长期缴纳具有一定寿险特征。

《通知》强调,财险公司通过互联网经营的短期健康险与意外伤害险,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这意味着除前文所述两个“门槛”外,财险公司经营短期人身险应满足“连续四个季度责任准备金覆盖率高于100%”这一基础条件及其他要求。

四是强调核心风控独立有效。

航空意外险、延误险等销售场景具体的险种中,财险公司话语权较弱,手续费占保费比重较大。

《通知》强调,财险公司互联网产品应确保核心风控应独立有效。

其中,影响风险管理的核心业务环节不得完全委托合作机构,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不得仅依托合作机构数据完成。

与财险公司合作的中介机构,则应提供风控数据、反洗钱数据等保险业务核心信息。

同时,财险公司应严格区分线上业务与线上线下融合业务,建立健全分隔机制,有效隔离防范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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