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最新发文:全市新建商品房开始实施“交房即交证”

中国基金报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凡是已经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自2024年8月26日起,买卖双方网签后在线申办增量房转移登记,缴纳相关税费、登记费后,经资料核验通过的直接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8月30日下午,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号发布通知,全市新建商品房开始实施“交房即交证”。购房人只要交齐房款,满足交房条件和过户条件就可以一并办理交房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实现“购房即交房、交证”。

这份名为《关于推行广州市新建商品房“购房即交房、交证”工作的通知》提出,凡是已经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自2024年8月26日起,买卖双方网签后在线申办增量房转移登记,缴纳相关税费、登记费后,经资料核验通过的直接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而对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只要在2024年10月完成竣工验收并满足交房条件,买卖双方购房网签时可同步在线申办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无需缴纳相关税费、登记费,经资料核验通过的直接核发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

在办理流程方面,购房者和开发商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可以约定“购房即交房、交证”的日期、地点等内容,完成网签后,住建部门便会把信息推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税务部门。

此后买卖双方通过广州不动产登记网分情况进行报审,系统将同步将信息推送至登记部门。在购房人完成税费、登记费缴纳(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房屋无需缴纳),通过邮寄或交房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核验。核验通过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即时完成案件办理,并核发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纸质证书可选择邮政EMS或者在自助打印机打印。

本文来源:中国基金报,原文标题:《广州最新发文:全市新房,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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