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回购增持专项贷,距离“开闸”不远

资事堂
商业银行优先考虑纳入沪深300、中证500、中证1000成分股

9月24日宣布的金融扶持新政中,央行新设两项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股票市场稳定发展。其中包括创设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引导银行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回购和增持股票。

资事堂获悉,部分银行已经积极行动起来。一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日前已向境内各分行发送通知,号召各分行用足用好政策,抢抓市场估值底部的优质资产构建,推动客群建设。

该行要求分行层面应积极营销梳理辖内上市公司及主要股东,做到主流客户融资对接和融资需求营销“全覆盖”,抢占业务先机,待政策明晰后,实现快速跟进

这或许意味着,相关贷款距离真正进展的时间,不会太遥远。

回购专项贷款用途广泛

根据前述的通知,相关银行目前初步确定了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和使用方法。具体来说,

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融资主体为上市公司

股票回购的主要目的为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用途

回购实施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要约等方式。

回购专项贷原则上不超3年

另外,此次回购专项贷款回购的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上市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

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因此,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增持专项贷款客群明确

股票增持专项贷款的融资主体则较多,包括: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权的大股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股票增持转向贷款的主要目的为稳定股价,做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

增持实施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增持专项贷款有更多要求

而增持专项贷款须符合相关法规的交易限制要求。

比如,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监高在买入股票6个月内不得卖出股票。

同时考虑市值管理、稳定股价的有效性以及股票增持专项贷款原资产处置的可行性,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增持专项贷款原则上不超过3年

涉及公司个股须有良好还款能力

上述的银行通知还强调,目标客户应符合:

国家产业战略导向、该行的行业授信政策要求,主业突出,经营稳健,信用资质良好,具备长期可持续经营能力及还款能力,在行业或一定区域内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对于股票增持贷款业务,优先介入市值稳定,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活跃、流动性较好,纳入沪深300、中证500、中证1000等指数的股票。审慎介入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股份对外质押比例过高,受减持新规影响减持受限的股票。

积极抢占业务先机

另外,从上述通知措辞看,相关银行的态度十分积极。

该行相关部门称,结合此前政策经验预测,融资主体可能存在“排他性”,即同一主体有可能仅核准一笔再贷款资金支持。

因此要求分行层面应积极营销梳理辖内上市公司及主要股东,做到主流客户融资对接和融资需求营销“全覆盖”,抢占业务先机,并形成目标客户沙盘同步报送至总行相关部门,待政策明晰后,实现快速跟进并实现业务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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