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公告,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5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选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德勤关黄陈方会计行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师,年度审计费用1045万元人民币(含增值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5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同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MTN),注册金额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两年,发行方式可分次进行,授权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处理相关事宜。
3. 同意向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永续债务,期限为3+N,利率为2024年上半年AAA类央企在公开市场发行永续债的最低票面价格与协议签署日中债中短期收益率(AAA)+10BP的孰低值,具体实施由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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