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中信银行公告:控股股东中信金控拟受让一致行动人所持本行股份。
中信银行称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信金控通知,中信金控于2024年12月12日分别与其一致行动人Metal Link和Fortune Class签署了《Metal Link Limited 与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简称“《股份转让协议》(Metal Link)”)和《Fortune Class Investments Limited与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简称“《股份转让协议》(Fortune Class)”)。
中信金控拟以协议方式分别受让Metal Link持有的该行全部约2.85亿股H股股份(占目前本行总股本的0.53%) 和Fortune Class 持有的该行全部约1031万股 H 股股份(占目前本行总股本的 0.02%)。
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前,中信金控持有该行股份近357.33亿股,占目前该行总股本的65.87%; 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该行股份超过366亿股(除中信金控外,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持有该行股份约5.8亿股、Metal Link 持有该行股份 2.85亿股、Fortune Class 持有该行股份约1031万股),占目前该行总股本的67.48%。
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中信金控将持有该行股份近360.3亿股,占目前该行总股本的66.41%;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该行股份总数和持股比例将保持不变,Metal Link、Fortune Class 将不再持有本行股份,不再与中信金控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此次权益变动为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转让该行H股股份,不会导致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该行股份总数和合计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该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此次权益变动前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该行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行已发行股份的50%,此次权益变动并不影响该行的上市地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之情形,中信金控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此次股份转让尚需《股份转让协议》(Metal Link)及《股份转让协议》 (Fortune Class)满足约定的条件生效并在相应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成相应股份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