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上海莱士公告: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9.55元/股,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617万股至5,235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和0.79%。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存在未通过的风险;若股价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也可能影响回购计划的执行。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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