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光荣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高光荣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合计转让占公司总股本1.42%的股票,其中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比例0.42%,违法所得9,498,554.64元。证监会拟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2,000,000元罚款。该事项仅涉及高光荣个人,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加强法律法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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