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控订造14艘甲醇双燃料动力集装箱船
交易概况
2025年4月29日,中远海控控股子公司东方海外通过14家全资附属公司,与关联方南通中远海运川崎、大连中远海运川崎签订14份造船协议,订造14艘18,500TEU甲醇双燃料动力集装箱船。
单船造价2.2亿美元(约人民币15.85亿元),总价30.8亿美元(约人民币221.89亿元)。
交易背景
关联交易:造船方为中远海运集团间接控股企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非重大资产重组)。
定价依据:经第三方比价,关联方在价格、技术、交付周期上具综合优势;此前已合作建造34艘船舶,具备协同效应。
履约安排
交付时间:2028年Q3至2029年Q3分批交付。
付款方式:分5期支付,60%或通过外部融资(东方海外担保),余额由内部资源覆盖。
违约条款:延迟交付或技术不达标时,最高扣减1,240万/2,190万美元(单船)。
交易影响
战略意义:替换老旧船舶,优化船队结构;甲醇燃料技术响应减排需求,提升规模效益。
财务影响:交付后固定资产增加30.8亿美元;若60%外部融资,总负债将增18.48亿美元。
风险提示
航运市场波动及融资风险可控,公司可通过调整运力部署应对。
(全文200字)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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