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25条改革举措。其中对市场影响较大的规定包括:
第一,推动浮动管理费率改革。即持有期间产品实际业绩表现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基准档费率;明显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低档费率;显著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升档费率。
第二,调整基金经理考核机制。一方面是逐步更侧重于长周期考核(三年以上业绩权重不低于80%);另一方面,薪酬与业绩直接挂钩——若基金三年以上业绩低于基准超10个百分点,基金经理绩效薪酬将明显下降。
新规下最直接的影响在于,基金经理不得不更慎重考虑持仓与业绩基准的偏离情况。换言之,如果当前持仓偏离较大,基金经理可能在未来一个阶段适当调整。这里也存在一个心理博弈的问题,举例来说,A基金经理产品以沪深300为基准,但实际重仓了港股互联网,即使A基金经理仍然看好互联网板块,但预期其他相似情况的基金经理会调仓,则其可能也会做一个至少是阶段性的切换。
对港股而言,直观理解有两类产品可能受影响。一类是,本身就是港股通产品,则需要在港股内部做行业调整;另一类是,横跨AH两地投资(部分产品业绩基准可能有一定比例的港股指数),但实际港股投资比例偏离业绩基准要求。
(1)我们认为第一类产品影响可能相对有限,主要原因在于当前多数规模较大的港股通基金是被动指数型产品,这类产品基本不存在行业偏离问题。下表我们列出的港股通基金中10亿规模以上的产品:
(2)从整体数据来看,截止2025年一季报,公募基金(含被动)投资港股规模达4374.8亿,占全部公募资产净值14.4%,为历史新高。其中AH两地配置的主动型基金在一季度增配了较多港股标的,这部分产品后续的调仓情况可能对港股整体流动性带来一定影响。
由于沪深300指数是内地公募基金最主要的业绩基准之一,此处我们先以这部分产品为样本估算影响:
截止2025年一季报,业绩基准中含沪深300指数的主动型基金中,10亿资产净值以上的产品共有477只,净值总额达1.28万亿。这些产品中有198只基金业绩基准包含港股指数,另外还有13只基金基准不含港股指数但实际配置了港股。整体法统计,一季报这477只产品超配港股约698亿元,偏离幅度达5.5%。
注:本文有删减。
本文作者:刘晨明、许向真、陈振威,来源:晨明的策略深度思考,原文标题:《【广发策略】香港路演交流的3个焦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