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监管之下,又一农商行遭罚!
5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85万元。
同时,3名责任人员受到警告。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中,针对个人消费贷、经营贷管理问题,近年来的监管力度正不断加大。
事涉3项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襄阳农商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3项:
未对超比例质押股权的股东派出董事进行表决权限制;个人消费贷、经营贷管理不到位;违规开展资产管理产品投资。
同时,石安波、庞小虎、杨述新三名责任人员受到警告。
公开信息显示,2013年5月19日,襄阳农商银行正式挂牌开业。该行主要为“三农”、中小企业、社区居民、市域经济提供服务的区域性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
时隔一年,再次遭罚
此次也是襄阳农商银行时隔一年后,再次受到行政处罚。
去年4月,襄阳农商银行也曾遭罚153.2万元,并受到警告。
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襄阳农商银行彼时存在6项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
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
与此同时,时任襄阳农商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余某志,也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3.2万元。
个人消费贷、经营贷管理不到位
在银行业常态化严监管之下,个人消费贷、经营贷成为了违法违规的重灾区。
过去一段时间,消费贷、经营贷利率不断下调,贷款资金最终流向了购房者的房贷置换,或是投资者所加的杠杆。
今年4月起,最新监管规定,消费贷款年化利率不得低于3%。
事实上,今年以来,已有不少银行因为管理不力而收到罚单。
例如,3月,上海农商银行因为个人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18项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罚860万元。
4月,江苏常熟农商银行因个人消费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