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次裁决暂停了特朗普绝大多数关税——“对等关税”和针对中国、加拿大和墨西哥征收的与芬太尼相关的关税。
232条款和301条款加征的关税则不受影响,包括对钢铁、铝和汽车的关税。如果裁决最终成立,
政府可能需退还已征收的关税。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位于曼哈顿,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听取了由纽约、伊利诺伊州、俄勒冈州及其他九个州的民主党总检察长提起的诉讼的辩论。
这次裁决源于两起重要的诉讼。一起是4月14日由无党派的自由正义中心代表五家受关税影响的美国小型企业提起的(包括纽约的一家葡萄酒和烈酒进口商,弗吉尼亚州一家教育用品和乐器制造商),他们认为美国政府未经国会批准无权宣布全面加征关税的措施。另一起是5月21日由美国12个州共同发起,这些州认为特朗普宣布国家紧急状态征收全面关税是滥用权力。
2、CIT公布裁决后,特朗普政府立即提交了上诉通知,并对法院的权力提出了质疑。
白宫对CIT的裁决将上诉至华盛顿特区的美国联邦巡回法院,最终可能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在上诉期间,白宫可能会寻求紧急中止令,暂缓执行裁决,继续征收关税。
这次裁决给予行政部门最多10天时间完成停止征税的行政程序。如果特朗普政府在此期间成功获得了紧急中止令,那么关税将继续征收,直到上诉法院或最高法院作出进一步裁决。
3、即使上诉最终失败,特朗普政府仍然可能寻求援引其他法律授权来复刻“对等关税”的效果。
法院的裁决主要针对的是依据IEEPA发布的“对等关税”以及与芬太尼相关的关税。而根据其他法律(例如232条款对钢铁和铝的关税,或301条款对特定商品的关税)征收的关税并不受此裁决影响,将继续有效。即使上诉失败,特朗普政府也可以动用122条款、301条款、338条款,实现相似效果。
然而,相较于IEEPA,122条款对加征税率的范围和时长限制较多,而301条款和338条款则涉及更为复杂的程序,实施起来也更耗时。

4、CIT的裁定并不能阻止特朗普征收关税的决心,同时给关税博弈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
自特朗普总统于4月2日公布“对等关税”法案并援引IEEPA征收关税以来,其合法性便持续受到质疑。此前,联邦法官已叫停了他大规模驱逐行动的关键部分,限制了解散多个联邦机构的企图,并减缓了大规模解雇部分联邦机构雇员。这次CIT的裁决标志着特朗普政策又一次遇到的法律障碍。
对特朗普来说,目前正值推动OBBB(宏大减税法案)的关键时期。关税在特朗普的经济策略中扮演着双重角色:既是收入来源,又是“美国优先”的象征。如果CIT阻止关税征收,无疑会给他的减税计划带来巨大压力,甚至可能使其难以推进。这不仅仅是关系到政治颜面,更是触及到其核心经济政策和财政收入的实质问题。
来自美国国内的关税牵制可能会促使特朗普政府在法院裁决正式生效前,加紧冲刺以尽快达成贸易协议,尤其是与欧盟和日本的谈判施压。但是,对于与美国进行贸易谈判的国家而言,关税威胁是否有效的不确定性又可能削弱谈判意愿。因此,接下来美国与各国的谈判博弈中,有可能更频繁地出现类似“6月1日起加征欧盟50%关税”的威胁突然升级和突如其来的妥协。
本文作者:宋雪涛,来源:国金证券,原文标题:《宋雪涛:特朗普关税的中场战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