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延期!南京证券50亿定增方案“续期”12个月

资事堂·秦晓彤
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6月30日晚间,南京证券公告,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此前公告显示,此次发行申请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鉴于此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将于近期到期,为保持南京证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南京证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此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相关授权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再次延长12个月,若公司在前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同意注册批复,则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相关授权的有效期顺延至此次发行完成之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此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这已经不是南京证券第一次延长这项议案。

2003年的修订稿显示,南京证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3年7月6日,南京证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024年7月5日,南京证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办理此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根据相关预案,南京证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 亿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

此次次发行采取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紫金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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