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将于8月1日生效,有意申请牌照的机构可于9月前提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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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新闻稿指出,将于8月1日起实施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有意申请执照的机构请于8月31日或之前联系金管局。个别机构认为已准备充分并希望尽早获得考虑,应于9月30日或之前向金管局提交申请。截至今日,金管局尚未发出任何牌照。

实施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7月29日)就2025年8月1日起实施的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发布以下文件:

  • 《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监管指引》咨询总结 (只备英文版本)及该指引;
  • 《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持牌稳定币发行人适用)》咨询总结(只备英文版本)及该指引;
  • 与发牌制度及申请程序相关的《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制度摘要说明》;
  • 《原有稳定币发行人过渡条文摘要说明》

两套指引于2025年8月1日刊宪。随着监管制度正式生效,市场参与者应遵守《稳定币条例》及相关指引。

金管局鼓励有意申请牌照的机构于2025年8月31日(星期日)或之前联系金管局,让金管局可传达监管期望并适当提供反馈。

发牌将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如个别机构认为已准备充分并希望尽早获得考虑,应于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或之前向金管局提交申请。

金管局提醒市场参与者,在进行公众沟通时应谨慎行事,避免发表可能被误解或造成不切实际期望的言论。其中,根据《稳定币条例》,虚假声称自己为持牌人或申请人均属违法。

截至今日,金管局尚未发出任何牌照。公众日后可参阅金管局网站上公布的持牌稳定币发行人。公众应对任何声称在香港受到监管或持牌的稳定币发行人,以及声称正在申请牌照的人士保持警惕。公众如持有无牌稳定币,须自行承担风险。

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原文标题:《实施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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