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料收储平台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

赶碳号科技
硅料产能收储平台“北京光和谦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12月9日正式成立,其核心法律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旨在通过市场化方式调节过剩产能。该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由产业方共同出资,经营范围暂不涉及生产,未来或通过资本运作收购固定资产,其法定代表人具备投资背景,整体运作需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规。

硅料聚宝盆,终于来了

12月9日,经过无数小作文流传的硅料产能收储平台终于正式注册成立,速度之快,超出了包括赶碳号在内的很多人的想象。

比平台公司成立还要快的,是这则消息的散播速度。执照上的信息显示,这家名为“北京光和谦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于2025年12月09日11时27分06秒由侯一聪(法定代表人)留存(打电)”。没有几分钟,这张营业执照就已经散播在各个微信群里了。可以想见,第一时间下载执照并第一时间向行业宣布这事的心情,究竟有多么迫切。

所以,当今天下午赶碳号看到时,在各个工商查询软件上甚至都无法查询到。这让光伏瓜友们一度以为,这又是一张P出来的图片——毕竟此前小作文满天飞,伴随着多晶硅期货一路飙升,各种事都发生过。

赶碳号向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相关人员求证,得到了非官方式确认,“过几天就能查询到了”。

目前,工商查询软件中,只有企查查显示出北京光和谦成的部分工商信息,半天内查询次数已经近万,可见其热度。

一般来说,公司在完成工商注册后会在各平台实时显示工商信息,包括股东结构、实缴资本等信息。北京光和谦成的工商信息不对外展示,或许是经过特别处理的。

如此说来,多晶硅企业、甚至整个光伏的命运,似乎就承载在这样一张薄薄的纸片之上了。赶碳号在思考今天这篇文章应该用什么样的图片时,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聚宝盆”最合适。虽然这个注册资本金额高达30亿的聚宝盆,目前看上去还是空的,今后在行业的共同努力之下,也许就能装满金山银山。

”光和谦成“这个名字不知是谁取的,取得真好!“光”伏内卷严重,恰恰是因为不“和”,现在,光伏要和平不要价格战,要和气合作,不要内斗。怎么才能做到呢?大家一定要相互“谦”让,才能实现和平,才能“成”功。

事非经过不知难,赶碳号虽然是个旁观者,但也知道收储平台迈出今天这关键一步真不容易。套用星爷电影里的一句话,“光伏反内卷的重任,就靠你了”。

当然,注册平台公司的事并非没有先兆。11月25日,赶碳号在《光伏组件价格,涨得起来吗?》一文中就曾引述前一天从机构那里得到的信息:

①平台公司成立安排:按照上市公司不触发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原则,平台公司注册资本金暂时由105亿调减到30亿,在时间安排上,本周四(11月27日)各企业确定出资主体、周五(11月25日)出资协议和章程定稿、下周各公司完成协议签署,预计12月中上旬可完成工商登记;

② 出资协议变化,除注册资本金调减外,股东数量从11家变为10 家 (晶诺产能计划退出)。该内部文件删除了平台公司用于股权收购的相关内容,但平台公司成立的目标不变,其他无变化;

③对外沟通注意事项,考虑是在无需信披的情况下成立平台公司,各企业对外沟通要谨慎,尤其是上市公司,不要在公共场合讲。

现在,平台公司的确是在12月中上旬完成了工商登记,实现了当初的工作目标。接下来,赶碳号根据仅有的一些信息,简单推测这家公司的相关情况。

收储平台,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

从这份营业执照的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可以确定:这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由外商投资企业 (已在中国注册的外资企业) 与中国内资企业或个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此类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一种形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组织形式必须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

对债务负责。其核心特征在于,股东结构中至少有一方是已在中国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另一方是中国内资企业或个人。

其核心特点是,中方投资者可以是中国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区别于传统中外合资企业对中方投资者的限制),而外方投资者必须是已在中国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而非直接的外国公司或个人)。

此类公司设立的基本条件是,股东人数1-50 个,出资要求: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般为3万元人民币)。

其行业准入必须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负面清单)》,禁止类领域不得投资,限制类领域有股权比例等特殊要求。

此类公司与传统中外合资企业的主要区别在于,投资方不同。传统中外合资是外国投资者(境外企业或个人) 与中国投资者合资;而此类公司是已在华的外商投资企业与中国投资者合资。

此类公司的优势与政策待遇包括,可同时利用外资企业的技术、管理经验和内资企业的本土市场资源,部分行业享受税收优惠(如 "二免三减半"、特定区域 15% 优惠税率等),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再投资退税等政策,另外在外汇管理、跨境经营等方面享有外商投资企业便利化措施。

平台公司的营业范围

北京光和谦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那么,这家平台公司,是否可以用自有资金收购即将被出清的多晶硅企业的固定资产呢?

我们需要从经营范围限制、产业政策要求、资产收购的性质三方面分析。

1. 在经营范围层面不构成障碍

其经营范围限制的是 “从事经营活动”(即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业务),而用自有资金收购固定资产属于企业的资产配置行为(非经营性投资业务),并不需要经营范围包含 “投资”“资产收购” 等项目 —— 只要资金来源合法(自有资金),此类资产购置行为属于企业自主经营决策,不受现有经营范围的直接限制。

2. 在产业政策层面,需符合多晶硅行业的外资准入规则

这家公司属于 “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含外资成分),因此收购多晶硅企业的固定资产需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及北京本地产业政策。目前,多晶硅属于光伏产业链核心材料,但未列入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 “禁止类 / 限制类”,外资企业可合法参与多晶硅相关资产的收购(无股权比例、资质等特殊限制)。同时,北京本地产业政策未禁止外资企业持有多晶硅相关固定资产,因此产业政策层面无明确障碍。

3.还有一个核心前提,收购后是否从事多晶硅经营。若仅收购固定资产(如设备、厂房)并持有(不开展多晶硅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比如让这些产能报废掉,,就无需额外审批,可直接实施。

但若收购后拟利用该固定资产从事多晶硅生产 / 经营,则需先向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经营范围(添加 “多晶硅制造”“光伏材料销售” 等项目),并取得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的环保、安全生产等审批,否则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所以,别看公司营业范围很简单,但如果仅用自有资金收购多晶硅企业的固定资产(不从事后续经营),是可以合法实施的;若要利用该资产开展多晶硅相关业务,则需补充经营范围及相关审批。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北京光和谦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来如以公司实缴资本、留存收益、股东借款等自有或股东资金,收购多晶硅企业的股权或生产线资产是可以的,但不得对外募集资金。根据此前流传出来的启信宝截图显示,公司实缴资本为零。

侯一聪,是何方神圣?

一位知情人向赶碳号透露,北京光和谦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侯一聪,是由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推荐的。这一信息,未经证实,但亦未被行业协会证伪。

赶碳号认为,这样一个平台公司,重在公正、公平、公开,法人代表最好是要有一定行业威望的企业家、行业专家,或发改委、工信部等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人员,比如德高望重的王勃华、多晶硅专家严大洲等。

那么,法人代表侯一聪,究竟何许人也?为什么会选他出任法人代表呢?

光和谦成的工商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垡头化工东里3号36号楼6层B6221房间。同一工商注册地址的还有一家公司——北京富仁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实控人为富仁集团董事长袁仁伟。公开信息显示,富仁集团是一家江阴企业,主要从事智能制造、绿色电力、智慧能源、工业物联等业务,客户为两桶油等,背景强大。

与富仁集团孙公司在同一注册地址,或许只是巧合。

那么,侯一聪是怎样一位人物呢?这不是个常见的名字,春泉资本法定代表人名字同样为侯一聪,且该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垡头化工东里3号36号楼6层B6130房间。除房间号码不同外,其余皆相同。赶碳号判断,极可能为同一人。

除了新任光和谦成法人代表以外,侯一聪目前还担任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和一家叫作东方飞扬软件公司的董事,该公司为失信被执行人。

另据多家媒体报道,侯一聪,男,1984年出生,中国籍,本科学历,其职业履历包括曾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曾任职于IDG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担任大项目投后负责人兼金融科技行业高级投资经理,曾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经赶碳号查证,侯一聪在东方飞扬担任董事时的公开信息披露与上述信息一致,担任过九鼎投资投资经理、北京吉芬时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赶碳号有点没想通,硅料大佬们到最后为何会选中这样一位投资圈的人士出任平台公司的法人代表呢?想来侯总必有过人之处吧。

来源:赶碳号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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