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5)》。报告认为,202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我国积极统筹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总供给和总需求、培育新动能和更新旧动能、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提升质量和做大总量的关系,顺利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经济实力、综合国力持续增强。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134.9万亿元,同比增长5%,就业和物价总体平稳,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对外贸易规模创历史新高,外汇储备超过3.2万亿美元,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有序有效,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报告指出,金融系统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逆周期调节,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有效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
一是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2024年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共1个百分点,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两次下调政策利率共0.3个百分点,引导存贷款利率和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健全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等领域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建立金融“五篇大文章”总体统计制度。
二是积极做好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推动出台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系列政策,建立融资平台债务统计监测系统和查询系统,推动融资平台规范有序退出。
三是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下调房贷最低首付比例,取消全国层面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推动降低存量房贷利率,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健全住房租赁金融政策体系,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四是进一步拓展中央银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职能。基于市场化原则,创设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和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两项工具,支持资本市场稳健发展。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有效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
五是稳步推进重点机构和重点区域风险处置。央地协同配合,“一省一策”有序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工作,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多种方式稳妥处置中小银行风险,高风险中小银行数量明显压降。
六是推进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动金融稳定法立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进程。持续强化风险处置资源保障,有序推进存款保险基金保费归集和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筹集,推动完善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管理规则,更好支持高风险机构风险化解。当前,我国金融业运行总体稳健,金融风险整体收敛、总体可控,金融机构经营指标和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
展望未来,“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整产业体系优势、丰富人力资源优势更加彰显。
下一步,金融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加大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力度,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把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物价合理回升作为货币政策的重要考量,保持流动性充裕,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低位运行。坚持市场在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保持汇率弹性,强化预期引导,防范汇率超调风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加力支持国家重大战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健全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测、评估,强化重点领域的宏观审慎管理。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坚定推进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积极稳妥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做好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专栏十一 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
在《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5)》的专栏十一里,央行写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支持中长期资金入市。2024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明确部署,强调要稳住股市,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打通中长期资金入市卡点堵点。中国证监会会同有关方面大力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一、 中长期资金入市基本情况
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对促进资本市场投融资两端协调发展、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具有重要意义。实践表明,公募基金、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由于来源稳定、投资运作专业化程度较高,能够克服市场短期波动,是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石。
(一)公募基金。 公募基金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向社会募集资金并投向股票、债券等资产。截至2024年末,公募基金规模合计32.8万亿元,其中以股票投资为主的权益类基金8.2万亿元,占比25.1%;持有A股流通市值6万亿元,占全部A股流通市值的7.4%,是A股市场体量最大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二)保险资金。保险资金具有来源稳定、偿付周期长的特点,是典型的“长钱”。截至2024年末,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持有A股流通市值合计3.2万亿元,占全部A股流通市值的4%。
(三)养老金。一是全国社保基金。全国社保基金是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典范,自成立以来投资A股平均年化收益率超10%。截至2024年末,全国社保基金持有A股流通市值0.9万亿元,占全部A股流通市值的1.4%。二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一支柱。截至2024年末,各省委托全国社保理事会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持有A股流通市值0.3万亿元,占全部A股流通市值的0.3%。三是企(职)业年金基金。企(职)业年金是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支柱,近年来规模增长较快、发展潜力较大。截至2024年末,企(职)业年金基金持有A股流通市值0.8万亿元,占全部A股流通市值的1%。
二、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通中长期资金入市卡点堵点的重要决策部署,2024年9月和2025年1月,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单位先后发布了《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聚焦打通公募基金、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的卡点堵点,提出了一系列务实举措。目前,各部门正抓紧推动落实,主要举措如下。
(一)公募基金方面。2025年5月,中国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化基金运营模式,建立健全基金公司收入报酬与投资者回报绑定机制。优化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管理费收取模式,根据产品业绩表现实施分档收费;完善基金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设定、修改、持续评估及纠偏机制;进一步降低行业综合费率水平。二是完善行业考核评价制度,全面强化长周期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行业考核评价体系,切实降低规模排名、收入利润、业绩相对排名等指标的考核权重;将投资者实际盈亏、业绩比较基准对比等情况纳入基金公司内部考核、监管分类评价以及第三方机构评价评奖体系,加大三年以上业绩考核权重。三是大力提升公募基金权益投资规模与占比,促进行业功能发挥。强化基金公司监管分类评价结果运用,优化产品注册安排,加大权益类基金、中低波动型产品创新力度;建立基金销售机构分类评价机制,更加突出权益类基金发展。努力实现公募基金持有A股流通市值规模及占比、权益类公募基金规模占比发展目标。四是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投资机构。建立行业投研能力评价指标体系,鼓励基金公司加大新兴技术应用、加快投研平台建设,提高核心投研能力,更好服务各类中长期资金;引导建立大小机构各得其所的展业格局,夯实行业文化根基。五是守牢风险底线,提升行业发展内在稳定性。完善行业流动性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基金投资行为的约束和引导;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产品注册节奏与进度,助力提高市场内在稳定性;强化公私募业务风险隔离,做好舆情风险监测和应对。
(二)保险资金方面。一是完善国有保险公司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财政部研究印发《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 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将“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均调整为“当年度指标+3年周期指标+5年周期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各指标考核权重分别占30%、50%和20%。二是提高保险资金实际投资A股的规模和比例。推动大型国有保险公司自2025年起每年新增保费的30%用于投资A股。三是扩大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范围。推动扩大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截至2025年6月合计批复规模2220亿元。
(三)养老金方面。 一是发挥全国社保基金长期专业投资的示范引领作用。明确细化全国社保基金五年以上的长周期业绩考核机制,稳步提升全国社保基金股票类资产投资比例。二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制度。推动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规模,细化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三年以上的长周期业绩考核机制。三是提高企(职)业年金基金市场化投资运作水平。加快出台企(职)业年金基金三年以上长周期业绩考核指导意见,逐步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支持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探索放开企业年金个人投资选择,鼓励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开展差异化投资。
同时,中国证监会着力提高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多措并举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引导上市公司落实一年多次分红政策,加大股份回购力度,营造良好市场生态。积极解决各类中长期资金诉求,允许公募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银行理财等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在参与新股申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举牌认定标准等方面,给予银行理财、保险资管与公募基金同等的政策待遇。
三、下一步工作
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将立足大局,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中央金融办统筹协调下,进一步提升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针对性,着力健全有利于“长钱长投”的制度政策环境,显著提高各类中长期资金实际投资A股的规模和比例,努力实现中长期资金保值增值、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环。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