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要求①扎实有效放宽行业准入,制定社会力量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具体方案;②进一步扩大投融资渠道,研究出台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引导企业有效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社会领域企业用股权进行质押贷款;③认真落实土地税费政策;④大力促进融合创新发展;⑤加强监管优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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